第一节. 一个独特的民族
在宇宙中最独特的一颗星球上,有着最独特的一类生物,在这类生物中间有最为独特的一个民族。说这个民族独特的原因至少包括:
– 这个族裔只占当今星球总人口的约0.2%,却占诺贝尔获奖者的22%,这远远高于星球上其他民族所占获奖者的比例;
– 该民族的人们在自己祖先的国家被灭亡近两千年后又从世界各地归回本土再次建国,并且将已经休眠了近两千年的自己祖先的语言复活重新作为新建国家的国语,而这样的离散和回归事件在该民族世代尊崇的唯一正统传世典籍中的开头就被预言了;
– 该民族人民心理极为强大,该新建国家几乎被群敌环伺,其国土被敌人的战机穿越只需要四分钟,然而在数十年来多次的保家卫国的战争中每每战胜众敌;
– 在人类各民族曾经普遍的“多神信仰”的历史中,这个民族是“一神信仰”系统的发起者,该信仰体系的直系信众今天接近该星球上人口总数的1/3;
– 在这个民族的信仰中,人们相信宇宙乃至我们生活的世界存在独一的创造者,并且创世者曾将自己的荣光向他们的全体先辈们显现,创世者和他们的祖先建立盟约、并且视他们为祂所拣选的子民;
– 该民族每年持守自称是来自创世者规定的各个节期,三千多年来从未间断;
– 该民族的那部传世典籍中记录,创世者将把对星球上这类最独特的生物的启示,通过该民族传递给人类整体;然而该民族自己的宗教在历史上,从种族人口和地理分布来说都极具封闭性;
– 这个民族对他们认为的这位独一的创世者极度敬畏,但他们却给自己的民族使用“与神较力者”这个名字;
– 在那部传世典籍中记录有他们民族的祖先最初曾是一位欺谎者,并且他们祖先的整个家族曾经沦落成为异族的奴隶,这与星球上其他民族沉湎于书写宣讲自己祖先的“辉煌往事”的现象完全迥异;
– 他们的传世典籍中声称,创世者曾将海水分开,让他们这些创世者的赎民通过;
– 在他们传世典籍中,几乎是整章整章地记有他们尊崇的这位创世者对他们民族未来背弃盟约的诅咒;
– 他们的第一位民族领袖在去世前不久,就预言这个民族将来会因为背约,将要面临众多失败和苦难的命运;
– 在该民族关于自己历史的长达千年的文字记录中,充满关于自身的背叛、磨难、战乱、羞辱、和流散的叙事;
– 在该民族的那部传世典籍中,他们自己的先知分明预言该民族自己竟会“刺”(pierce,用尖锐的物体扎的意思)他们自己的神,然而他们却不自知;
– 也是在那部传世典籍中,一千年中该民族的众多先知始终向这个民族世代的人民保证,创世者虽然一路上多方对他们严加管教责罚,但始终对他们不离不弃,并最终会按祂与他们祖先的誓约对该民族全体施以拯救。
今天,我们就来重点探查一下有关这个民族声称的关于自身起源的历史。

第二节. 以色列自己宣称的民族起源经历以及近、现代一些学者对此的指控
以色列人只有唯一的一部正统的、并且是他们最为尊崇、从古传世至今的典籍,被他们称为《塔纳赫》(Tanakh),也被现代人称为《希伯来圣经》。它被以色列人世代唱诵、抄写、研读、传承,根据他们自己的正统历史叙述,从《塔纳赫》开始逐渐形成到今天已经有约3500年了。这部书分为三个部分,“妥拉”(Torah)、“先知书”(Navim / Nevi’im)、和“圣录”(Ketuvim / Kh’tuvim),总称“Tanakh”就是这三个部分各自名称略写的组合。在三个部分中:
– “妥拉”共5卷书,也被称为“律法书”,因以色列人称它们的作者是自己民族的第一位领袖“摩西”(Moses),故也被称作“摩西五经”(Pentateuch)(注2.1);据以色列人称,“妥拉”记录了世界、人类和以色列民族形成的历史;
– “先知书”共8卷,记录了以色列民族形成后曾教导和带领以色列人的一众先知、士师、国王的事迹和言行;
– “圣录”共11卷,内容主要是关于以色列民族形成后的文学和历史。
【注2.1:在《旧约》和《新约》的时间跨度达约1500年的至少21卷书中,有71处经节写摩西是“律法书”、即《塔纳赫》开头的五卷书也就是“妥拉”(Torah)或称“摩西五经”(Pentateuch,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的执笔者。只是到了第五卷书《申命记》的末尾,记述摩西120岁去世前的叙事时,才转换到另外一个执笔者(可能是约书亚,转换执笔者的位置可能是从《申命记》31章开始。】

现代的基督教、特别是“基督新教”(Protestant,也称“抗罗宗”)的《旧约》部分是将《塔纳赫》的整体24卷书原封搬来,但按照“摩西五经”、“历史”、“文学”、和“先知”的题材顺序,并将若干原《塔纳赫》的长卷各自分成为若干短卷,如此重新编排,从而形成了《旧约》的39卷书。
在基督教体系内,比“新教”更古老的“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旧约”部分,由于形成时的历史原因,包含若干卷正统《塔纳赫》之外的“次经”(Deuterocanonical books),但它们各自“旧约”的开头部分也都是“摩西五经”。
鉴于此,“摩西五经”也就是以色列人称为“妥拉”的这五卷书,是现今世界上“一神信仰”的创始者犹太教、和作为世界上第一大宗教的广义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新教)共同尊崇的、作为信仰信息根基的五卷书。前面已经说过,这五卷书被它的信众认为是记录了世界、人类和以色列民族形成的历史。对于“妥拉”的第一卷书《创世记》中记录的世界和人类形成的历史,我们之前的四篇文章均分别有涉及,并且我们的结论是:人类现今能够获得的各方面证据均显示,宇宙、世界和人类形成的历史均能够与《创世记》的记录相互对照吻合,而与“自然主义”倡导的一众“世界和人类自然起源”的天方夜谭的观点们相悖。
“摩西五经”中其余的四卷书《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据犹太人自称是记录了以色列民族的起源历史,它们围绕的是一个单一的重点事件,也就是“出埃及”讲述。“摩西五经”后的下一卷书《约书亚记》,是记述摩西离世后,他的继承者“约书亚”(Joshua)带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并在那里安家的经过。
如果将记载于“摩西五经”和《约书亚记》中关于以色列民族的形成和定居的早期经历总结成一系列简要的时序,那就是:
– 创世者呼召祂后来赐名为“亚伯拉罕”的“亚伯兰”从“美索不达米亚”北面的远方来到未来会赐给以色列人的应许之地迦南,当地人称“亚伯兰”和家人为“希伯来人”(“希伯来”这个词的原意可能为“跨越大河过来”);
– 亚伯拉罕年迈得到创世者应许给他的儿子“以撒”;
– 以撒生一对双胞胎,即哥哥“以扫”和弟弟“雅各”;
– 成年后“雅各”从哥哥处巧取长子的名分,并在父亲“以撒”年迈体衰时骗得了父亲对长子的祝福;
– 若干年后神的使者和“雅各”在“雅博渡口”整夜角力,使者离开时晓谕“雅各”,神赐名给他“以色列”(Israel);
– “以色列”最疼爱的儿子“约瑟”被妒忌他的众弟兄卖到埃及,孤身一人历尽冷暖艰辛;
– 若干年后,“约瑟”为法老解梦,预言将有长达七年的饥荒,被法老看重、任命为高官为饥荒作准备;
– 之后为躲避迦南地的饥荒,“以色列”带领他的全部后代离开迦南,来到埃及与“约瑟”汇集;
– 但几代人后整个以色列家族沦落为埃及人的奴隶;
– “摩西”出生,被埃及公主收养成为王子;成年后摩西杀死虐待自己同胞的埃及人,逃到“米甸”躲避;
– 若干年后,八十岁的“摩西”受创世者呼召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在红海某处,神将海水分开让祂的赎民穿过、却把追赶他们的法老的军兵尽数湮灭;
– 以色列人来到“西奈山”与神立约,作属祂的子民、并且领受来自祂的关于“圣别”的诫命;
– 离开“西奈山”后,神定以色列人会在旷野漂泊四十年,在进入应许之地前摩西去世;
– 其后以色列人在“约书亚”的带领下来到“耶利哥”,开始了对被外族栖息的迦南地的军事征服,并最终在迦南定居。


《塔纳赫》虽然将世界、人类和以色列民族起源的历史陈述得清晰明白,然而自从人类始祖开始决定自己设立标准来评测事物的真伪是非善恶以来,任何一件重大事物,只要有人赞成、就必然有另外的人反对,对以色列人自称的民族起源的经历是否真确这件事来说,同样也不例外。
以《约书亚记》中描写的以色列人征服古迦南地时对“耶利哥”(Jericho)的著名进攻为例。《约书亚记》描述以色列人在进攻古迦南的伊始在“耶利哥”就遇到了前所未遇的坚城、以色列人通过集体的呐喊使“耶利哥”的城墙倒塌,这个人类现存文字中独特并带有神秘色彩的描述,被很多人所熟知。长久以来,学界认为《约书亚记》中的这个以色列人进攻“耶利哥”的叙事,如果真实发生过,那么它是发生在约公元前十五世纪到前十三世纪的区间(大致相当于主流学界认为的“青铜时代晚期”)。在1950年代,英国考古学家Kathleen Kenyon女士组织的对“耶利哥”的考古发掘显示,在对应“青铜时代晚期”的遗存中,这个位置并无一个像《约书亚记》中描写的城防严密的迦南人堡垒来让以色列人来征服,因为遗址处的城墙,根据Kenyon女士的判断,在约公元前1550年左右(即公元前十六世纪中叶)就垮塌了、可能缘于古埃及人对欺压他们上百年的“希克索斯人”驱逐时的战斗,并且在此后的至少五个世纪之中这个位置都无人居住。这个源自Kenyon女士的“公元前1550年”的认定,比学界认为的以色列人可能来到迦南的时间至少要早一百五十年。从此,这个对“耶利哥”的年代结论和它对“出埃及”叙事的隐含否定在学界和文化界中广为传播。
类似的以考古年代结论反对《塔纳赫》叙事的现象在此之后不时出现,到了接近上世纪的末期,文化界出现了一股“圣经极简主义”(Biblical minimalism)思潮。
该思想认为,《圣经》(“旧约”)中呈现的历史并不能被认为是古代以色列经历的可靠记载,甚至连“以色列”这个作为民族和国家的概念本身在历史研究中都存在巨大的问题。
受这个思想影响的学者们认为,《塔纳赫》的大部分书卷并非向它所宣称的那样,成书那么古老(如以色列人自己的正统传统认为《塔纳赫》的最初五部书即“妥拉”/“摩西五经”成书于公元前约十四世纪),而可能是完成于犹大王“约西亚”(King Josiah of Judah,公元前七世纪)、或者波斯时期(公元前五至四世纪),甚至是希腊化时期(公元前三至二世纪)。这些学者们普遍认为,“历史上真实的以色列”和“《旧约》中呈现的以色列”是两个不同且分离的事物,《旧约》中关于古代以色列历史的记述只不过是其编写者们的“智力创作”,《塔纳赫》中宣称的以色列的历史远非它描述的那般宏大,而不过是人类广阔的整体图景中相当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这种思潮的代表观点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以色列人曾经从埃及进行过大规模的迁徙、或曾经进行过对迦南古地的军事征服。相反,很多认同这个思潮观点的学者们认为,以色列人是从古代迦南地区内部兴起的,换句话说,他们的祖先从未如以色列人自己宣称的那样离开过迦南。这样的学者认为,《塔纳赫》中的主要文字大量集中成型于犹大王“约西亚”统治时期形成的民族意识形态构想,当时这样的文字的创作或修订是为了服务于这一时期的宗教和政治改革(笔者按:类似于古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将原始佛学思辨改造成了为自己的王朝统治服务的佛教)。这样的学者认为,约西亚”时期这些文本的创作旨在宣扬一神论,为将崇拜集中在耶路撒冷,并在一个共同的国家故事下团结它的人民。这样的观点强调《旧约》只是文化/文学产物,而非文字记载的真实历史记录。这样的学者普遍认为《圣经》整体缺乏考古学或文本证据的支持;很多这样的学者鼓励人们将《圣经》视为一部充满了隐喻和道德反思的文学作品,但是也仅此而已。
提倡这一思想的作者们出版了一系列阐述他们观点的书籍,这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In Search of Ancient Israel》 (Philip R. Davies, 1992)
-《The Invention of Ancient Israel: The Silencing of Palestinian History》 (Keith W. Whitelam, 1997)
-《The Israelites in History and Tradition》 (Niels Peter Lemche, 1998)
-《The Mythic Past: Biblical Archaeology and the Myth of Israel》 (Thomas L. Thompson, 1999)
-《The Bible Unearthed: Archaeology’s New Vision of Ancient Israel and the Origin of Its Sacred Texts》 (Neil Asher Silberman and Israel Finkelstein, 2002 )
-《The Invention of the Jewish People》 (Shlomo Sand, 2009)
如Lemche先生在他的书中写道:“《圣经》作者们所阐释的以色列民族几乎没有历史背景。它是由古代犹太传统学者创造出来的一种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构想,旨在合法化他们自己的宗教社群、及其关于土地和宗教排它性的政教主张。”(The Israelite nation as explained by the biblical writers has little in the way of a historical background. It is a highly ideological construct created by ancient scholars of Jewish tradition in order to legitimize their own religious community and its religio-political claims on land and religious exclusivity.)
又如Thompson先生在他的书中提出:“在圣经时代,以色列从未有过“统一的王国” —— 我们不再能谈论“族长”时代 —— “以色列”的整个概念及其历史都是文学虚构。”(There never was a “united monarch” of Israel in biblical times – We can no longer talk about a time of the Patriarchs – The entire notion of “Israel” and its history is a literary fiction.)
又如Silberman先生和Finkelstein先生在他们的书中主张,圣经中许多最著名的故事 —— 族长们的流浪、出埃及、约书亚征服迦南,以及大卫和所罗门建立的庞大帝国 —— 反映的只是后世编写者们的世界观,而非真实的历史事实。(that many of the most famous stories in the Bible—the wanderings of the patriarchs, the Exodus from Egypt, Joshua’s conquest of Canaan, and David and Solomon’s vast empire—reflect the world of the later authors rather than actual historical facts.)
再如Sand先生的书最初的希伯来语版《犹太民族何时以及如何被发明》(מתי ואיך הומצא העם היהודי),被翻译成至少九种语言,在法国甚至得到了关于非虚构政治或历史作品的图书奖项。Sand先生将《塔纳赫》、《塔木德》、《米德拉什》等书中关于以色列民族起源和早期发展的记录视作是“犹太民族主义神话”(myths of Jewish nationalism)。正如它的书名所揭示的,该书的作者认为以色列民族是一个被人为发明出来的概念。
我们看到,秉持这一类思潮观点的众多学者们通过著书、演讲、视频等传媒形式,将这种关乎人类历史的虚无迷茫的精神能量向自己的同胞人类进行灌输,以期为这种精神能量囊获越来越多的拥趸受众,他们似乎乐此而不疲。
在这类现代思想成型之前的十九世纪,一个同样引人侧目的现象是“底本假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的出现。这个学说也称“JEDP Theory”,是由十九世纪德裔圣经学者Karl Heinrich Graf和Julius Wellhausen在前人的学术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妥拉”文本分析学说,这个理论认为“摩西五经”中的内容,是始自于不同来源的文献(所谓的J、E、D、P来源)、经过不同时代最终拼合而成,而不是如“妥拉”自称的那样是由一位主要书写者独立执笔完成的。
“底本假说”根据“五经”中不同章节中所用的名词称谓、文字风格、重复片段、个别细节等的差异,人为地将“五经”的内容拆解成为假设的四个时代的不同来源,该假说认为是后世的若干编纂者、在长达约五个世纪的时间内、若干次机械地、用“剪刀加浆糊”的方式将原来的四个文本来源逐渐拼凑成为今天我们读到的“摩西五经”。
在这个学派内部,后来的学者开始对他们先师的四个来源分类产生质疑,又逐渐发展出了原学说的变体如“片段假说”(Fragmentary Hypothesis)、和“增补假说”(Supplementary Hypothesis);一个多世纪以来,学派的内部纷纷扰扰、莫衷一是。
今天的关于“底本假说”的维基百科中文词条说“它对‘旧约圣经’的不同段落间的内容冲突做出了合理解释,也能够据此来了解圣经文献的形成过程与历史,因此被认为是现代圣经学的基石之一”。真的如这些词条的作者们所宣扬的那样,“底本假说”是合理的解释吗?还是他们单单在他们的意念中将其合理化了呢?现实中的证据在哪里?真的如这个维基词条所写那样,“底本假说”是“现代圣经学的基石之一”吗?还是它就是“现代解构圣经学”的基石之一呢?!
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的从自由意志而来的在想象中构筑理念的能力几乎是无限的;“底本假说”的研究的出发点、路径和结论都极度主观,在现实中并无发现任何他们那些所谓的J、E、D、P来源的证据,他们提出的各个论据都能够用其它现实可能或不同审视视角化解。按照“底本假说”的创立者和支持者的研究方法,世界上存在的任何一部传世的、自我宣称只有一位作者的著作都可以被裂解成多于一个来源的底本和作者。
现代学界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底本假说”及相关变体中众多主体论据难以自圆其说,“底本假说””及相关变体的学术实质是一套关于“妥拉”文字分析的子虚乌有的学术臆想。在人类精神领域,“底本假说”及相关变体是对“犹太教”和以其为根基的“(广义)基督教”信仰信息根基的最直接的攻击;按照秉持这一学说人群的逻辑,来到法庭被告席的任何一人,无论自我做出多么强烈的公义宣告,在无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都要先被判决者在意识中罗织出一套捕风捉影的可能性、继而被推测为有罪,审判才会开始。
好在,不能否定的是,真实历史事件均会在时空中留下痕迹。就牵涉的时空规模来说,微小的历史事件留下的痕迹一般范围窄、程度浅,反之宏大的历史事件的痕迹则会范围广、程度深。真实历史由于已成过往,在人类的维度上几乎不存在将真实过往所有细节百分百还原的可能;但是,公正的历史研究却能够让秉承人类理性的探究尽最大的可能接近还原过往的历史真相,进而推测过往最有可能发生了什么,最终对被审查的历史性描述的真伪做出忠实于人的理性的评判。
真确的始终是真确的,诚实的谬误的终将被修正,而谎言自有等待它的耻辱柱。理性的目的就是要摒除谎言、修正谬误,向真相不断地靠近。
现实存在迷人之处就在于,人类现在保有的唯一的一部自称是创世者启示的书,与其它众多宗教云虚雾幻的典籍性质不同,当论及物理时空中的事件时,竟然是按照真实历史陈述的口吻书写的,它的内容从始至终紧密结合宇宙、地球和人类的产生、发展的早期各阶段的众多历史性事件。这部书的写作风格显示,那位自称是创世者的精神存在,将祂的启示和书中自述的历史事件记录相互缠绕,书的内容明确想向它的读者传达:那历史就在启示中,那启示也在历史中,无法将它们割离。
关于这部书最令人惊叹的一点还包括,它的两个部分的名称现在都被它的信众叫做“约”(Testament) —— 根据这部书自己的陈述,它们分别是创世者和人类之间的先后两次相互关联的“盟约”。什么是“约”?“约”是相互作用的两个意识实体事先相互接受的共同约定,为将来会发生的事件提供精神指导和行动规范。在“约”的有效历史期内,现实的情势可能会不断对盟约的双方施加实质意义上的各种变数,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会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己和对方是否还在“履约”进行持续的“评测”;因此,“约”在现实意义上不能绕开一方对另一方“评测”的作用。
据此,我们可以尝试将《圣经》这样一部饱含历史性记录的文字集合与现实时空中的证据进行比对,在可能的范围内评测以色列民族宣称的自身起源经历的真伪性是怎样的,进而尝试思考,这唯一一部自称是创世者启示的书是否就如它所言的那样,作为创世者的神曾经介入了以色列民族起源的过往,从而为祂的最高造物的灵性救赎铺路。以色列的民族起源真的如那些近现代学者们所宣称的那样是杜撰的吗?正本可以清源、见微得以知著,通过公正的历史研究手段我们将能还原出怎样的“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关于以色列民族起源的真相呢?
就前列的《塔纳赫》自己叙述以色列民族形成历史时序系列来说,这篇文章不计划全面考察从“亚伯拉罕”来到迦南直至“约瑟”来到埃及这两个事件之间的部分,但对这期间的个别事件会有所提及。毕竟从“亚伯拉罕”来到迦南直至“约瑟”来到埃及这中间涉及的是古代屈指可数的个人和他们的规模不大的小家庭的经历,这样的研究若非全无可能,得到切实结论的希望也会很渺茫。我们这篇文章重点考察从“约瑟”成为埃及高官直到以色列人成功征服迦南,也就是以色列人进入埃及和离开埃及来到迦南之间的部分;在这个阶段之间的每一步,就牵涉的时空环境和规模来说,都属于历史性易考事件,因此研究方面更容易确立,故而也更有可能得到切实的结论。
这样在人类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将要得到的评测结果,将使我们面临两种可能。如果我们发现很难将《圣经》的描述按照人类理性和知识储备在真实中找到对应,那么我们真的就可以开始吃吃喝喝了,因为我们可以向所有的人用自己的良心诚恳地作证:这个世界上的确再也找不出第二部像《圣经》这样的书了。但是,反过来,如果我们意识到在人类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对《圣经》各条历史性描述的评测结果一再再三地揭示出它们均能在真实时空中找到必要的合理对应,而恰恰是“自然主义”等的一揽子观点难以在真实中找到它们急需的合理证据,那么,理智的人可能就需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个现象,对已知的唯一精神性生物 —— 人类,意味着什么?
欢迎来到又一次的精神探索之旅!

第三节. 《塔纳赫》自己陈述的“出埃及”关键细节
以色列人声称的记载在《妥拉》里的民族起源经历的关键事件是“出埃及”(Exodus)。长久以来,即使是在接受《圣经》文字真实性的人群当中,对以色列人来到埃及的时间、“出埃及”发生的时间和路径,也存在众多的纷杂观点。

在“某甲在时间点T,离开位置A来到位置B”这样一个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中,如果这整个陈述都为真实历史,那么在真实时空中能够帮助人判断它成立的、基本的“必要”条件就是:
– 在时间点T之前的位置A有某甲存在的证据;
– 并且,在时间点T稍后的位置B有某甲来到的证据;
– 并且,在位置A到位置B之间存在合理路径。
如果在真实时空中,经过对以上三条的多角度多层次评估,均发现无法将它们证伪、而处处倾向于能够证实(注3.1),那么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基础上,我们有足够的把握相信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应该就是历史真实。
【注3.1: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在关于历史和自然科学的研究里,人不具备能够完全、绝对证实任何事物的能力,人只能不断评测能否将某一事物证伪,继而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这一事物。在理性上人能做的不是证实某事物,而是尝试评估某事物是否合理,继而选择相信或者拒绝它。对人的意识的底层机制来说,现实实在是纯粹信息化的,人是在意识中对层层的各种信息不断地“择信”或者“择疑”。】
如果在真实时空中,经过评估我们发现,或者“在时间点T之前的位置A没有发现某甲存在的证据”、或者“在时间点T稍后的位置B没有发现某甲来到的证据”、或者“在位置A到位置B之间难以推测出合理路径”,那么,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的整体真实性将大大存疑;作为人,在理性上,就有足够的合理理由选择拒绝接受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的真实性。
这以上一正一反的两条进路,是人,在人的理性上,对关于过往的信息真实性能够做出的最好的判断。作为囿于时空局限的人类来说,不存在将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甚至是关于过往的任何信息陈述“充分”证实的可能性,简单直接地说,人类不存在这种能力!
人所能做的,是将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需要成立的一众必要条件系列,进行人能够开展的尽可能多角度和层次的评估,如果人发现它们均无法被证伪而处处倾向于能够被证实,那么下一步将要发生的事情只会是下面这两者之一:
– 一些人将会跟从自己的理性、选择相信这条关于过往的信息陈述的真实性;
– 另一些人将会选择违背自己的理性,转而在自由意志下跟从自己的感性(因为这样的人的理性在这时就用尽了)、选择继续拒绝接受它的真实性。对这样的人来说,在这时的状态已经成为“不是不能相信,而是不愿相信”了。
法庭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也是如此。原告、被告、律师、证人、陪审团、法官、听众、公民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判断案件在历史中的真实过往的所有细节,人们能够做的是根据现有证据群推测过往最有可能发生了什么,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基础上,在控辩两方之中做出裁决(verdict)。与信仰的进路唯一的区别是,法庭很难接受感性而只能遵从于理性,当所有证据指向支持某条关于过往的陈述的真实性时,法庭就会判定这条关于过往的陈述为真,面对任何人可能的“虽然所有证据都在我们眼前,但我仍觉得它们是不充分的,我仍不愿相信这是这起事件的真实历史,我无法同意这个裁决”的这个说法,根据法律、现任法庭对他/她所作的将是置之不理;除非这样的人能够继续按法理提出有效的上诉(appeal),或者后续有显而易见的反面证据出现继而引发新一轮的审判,否则现任法庭的裁决就是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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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对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件可能存在的错误描述的谬误方面可能有很多,我们不可能有精力将所有关于“出埃及”的错误观点逐一详细反驳,这篇文章里我们将采取最省时的策略,我们会对存在的各种主要观点都略作介绍,但我们会着重详细介绍我们认为最可能是正确的“出埃及”的发生时间和路径的观点;如此,对试图厘清以色列民族起源历史的人们来说,就可以借此考察那些潜在的众多错误观点的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进而帮助读者认识到它们为什么不太可能是正确的。我们会根据关于“出埃及”发生的时间和路径的最可能正确的观点来对“出埃及”事件的真伪进行评测、以期将它的真实性的证据表露出来。当然,如果读者您还没有准备接受《圣经》文字的真实性,您也可以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尝试对以色列民族宣称的“出埃及”历史进行证伪,从而为自己下一步的精神旅程准备坐标。
其实,要将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间区间以及“出埃及”发生的年份和路径搞清楚,可以借助《妥拉》原初文字信息中提供的三个关键考察点,将它们作为考察起点(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独创的观点,本文试图只专注于《妥拉》/《塔纳赫》自己文字提供的信息、继而评估能否在真实时空中将“出埃及”描述证伪),它们是:
–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
– 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长
– 出埃及时以色列民族的总人口数
搞清楚这三个关键点,可以起到拨云见日的效果,进而比较轻易地排除大多数错误的观点而使认知向正确的观点靠近。
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
现代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是以独一特定的“锚点”事件“基督的诞生”为公元元年、也就是公元1年(由于学术上的历史原因,实际上现在大多数学者认为“耶稣”的实际诞生年比现在所定的公元元年略早几年)。在公元纪年系统于六世纪开始逐渐在全世界被采用之前,世界上不存在一个被绝大多数人采用的统一的记年法,各个不同的民族、文化、国家均采用自己各自的记年,这种混乱的情况越往古代推就越严重。在那个年代的各个王国中,最普遍的记年法是与当时统治者登基的时间点联系,使用如“某某王第N年,某事发生”。缺乏绝对定年是研究古代人类历史的一个普遍的难点之一,对《塔纳赫》中历史题材的研究也不例外。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对比以色列王国时期周围的强权埃及、亚述、巴比伦(注3.2),除了《塔纳赫》这样的典籍之外,现代发现的以色列人在该时期的关于自己王国的文字很少。我们看到古埃及将关于自己的法老和贵族的圣书体象形字到处刻在神庙、墓葬和纪念碑上,而亚述、巴比伦国王们收藏的楔形字泥板被发现了数量多达十几万块,而以色列人似乎只将自己的重要历史系统性的收录在《塔纳赫》这样的典籍中,从《塔纳赫》中关于王国历史题材的文字的组织和书写风格来看,以色列人可能有类似“史官”这样的文士角色来专司王国历史的辑录。
【注3.2: 以色列的地理位置迦南在地中海的东岸,在古代是近东进入到东北非的陆路交通的必经区域。王国时期的以色列,身处几大强邻的旁侧,它的西南方是埃及,它的北面紧邻“亚兰大马士革王国”(Aram-Damascus),大马士革的东北向、沿着“新月沃土”(Fertile Crescent),就是美索布达米亚上的“亚述”(Assyria)接着是“巴比伦”(Babylon)。在当时以色列的正南和正东不存在直接的强权威胁,因为这些方位是沙漠和死海。】
根据以色列人的文士传统,为了使《塔纳赫》这样对自己民族重要的文字辑录得以持续地传承,他们会定期使用经专业训练的文士抄写经文(极有可能是写在羊皮纸/parchment上)。如果一张纸上有一处抄写错误,那么这整张纸就要被销毁、以免错误流传下去;当文士要写到包含“四字神名”(Tetragrammaton)的经节时,他们会提前净身、沐浴、更衣,而且会特意不将神名念出而用“阿道乃”(Adonai,意为“主”)的音读出代替。像《妥拉》这样的基要书卷典籍会被收藏在由祭司们专门看护的圣殿这样的重要建筑内(见《志下》34:14)。
同时,与自己的强邻们繁琐的象形字和楔形字不同,古代以色列人的书写是字母系统(希伯来字母极有可能是人类的第一个字母书写系统,简要介绍见附节一),这显然比以色列的强邻们的文字系统要高效得太多;这些以色列人的先辈们似乎有这样的智慧,与他们的强邻们将历史记录零散地刻在沉重的石头和泥板上的做法有别,以色列人将自己的重要历史集中书写在轻便得多的羊皮纸上,这样,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有需要,这些他们认为的关于世界、人类和自己起源真相的文字就可陪伴着自己行走到海角天涯。
另一个致使以色列人除重要典籍之外文字记录稀缺的可能原因是,在重要典籍之外的文字可能绝大多数都没能存留到今天。我们知道,根据以色列人自己的传统和考古证据,他们民族的祖先是以游牧或半游牧为生的牧羊人。游牧的特点就是不会使用固定的居所而是使用帐篷,牧人的随身物品除了必须的睡具、食具和工具外可谓少之又少,他们的全部物质家当中价值最大的部分就是他们的牲畜。在古代,牧人即使是需要书写记录一些信息,他们一般会选择写或者画在事先制备好的动物的皮如羊皮纸上,而这样的以蛋白质类物质为基底的书写载体,除非特殊的保存条件(密封、干燥、无菌等,例如死海古卷),或者由专人维护定期誊写(例如《塔纳赫》),存留估计很难超过几个千年。
令人感到鼓舞的是,《塔纳赫》中时有提到以色列自己的强邻埃及、亚述、和巴比伦;而反过来,近、现代的考古发现表明,这三个强权的文字记录中也时有提到以色列(对提及“以色列”的以色列邻居古文字的简要介绍见附节二)。特别是回顾最近两百年左右,从十九世纪开始,随着考古发掘发现的逐渐丰富,学界普遍达到了这样的共识,即现今发现的古代近东(Ancient Near East,ANE)的主要文明如亚述和巴比伦对重大历史事件(如登基、驾崩、战争、和约、结盟、联姻、纳贡、迁都、祭祀、建庙、敬拜、天象、天灾等)的精确记录、整理、保存和传承具有极大的热忱;这些以“阿卡德语”(Akkadian)楔形字泥板、碑刻、浮雕记录的亚述、巴比伦的编年、王表等,为我们对人类文明早期的研究提供了无与伦比的详实具体的资料;要知道,在对亚述和巴比伦众多遗址的大规模、高密度考古发掘开始以前,“亚述”、“巴比伦”这样的地理、国家概念基本只以文字的形式存在于《旧约》和古希腊的文献之中。
为了搞清楚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的年代,首要的出发点就是《妥拉》的原初文字自己;同时,可以辅以亚述、巴比伦、和埃及的古文字记录进行相互对照比较,这样就有可能能够厘清《妥拉》中自己声称的如“出埃及”这样的关键事件发生的年代。
然而,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在近、现代的学界中,认为《圣经》文字错误百出的学者大有人在,对《圣经》攻击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宣称《旧约》中的历史书如《列王纪》两卷书和《历代志》两卷书中记载的以色列王国的历史前后矛盾、充斥漏洞。这样的学者认为,这些明明是表现出将两个王国(北国以色列·、南国犹大)中各国王年代紧密关联对应题材的书卷,如经仔细推敲,根本无法提供前后一致系统的各国王统治年代列表,而是表现出众多的对立和冲突。他们进而将这样的观点灌输给普罗大众,大众从而自然而然地人云亦云,于是“《圣经》的文字不可信”的观念充斥众多世人的意识和思想。这个在第二节中已经提及。
同时,在防守方,美国传教士、考古学家、旧约学者Dr. Edwin R. Thiele(中文名“”费毅荣),在上世纪50年代出版了他的著作《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到80年代他去世前出了第三版)。在他的论文和书中,Dr. Thiele将《旧约》(主要是《列王纪》两卷书和《历代志》两卷书)中所列的古以色列王国和周边古代近东国家和国王所处年代的信息综合分析,指出很多之前学者认为的经文中的矛盾和冲突多属表面现象,如果考虑到古代文献对国王登基的年份(accession year)记载方法不同、以及前后两王共治(coregency)的可能性,则《旧约》中关于以色列两个王国中各国王统治年份的记载可被精确到“每一年”的量级。Dr. Thiele将一个古以色列历史中关键的年份,即“以色列联合王国”在“所罗门王”去世后分裂(Schism)成为“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的时间点定位在公元前930年(注3.3)。
【注3.3:“北国以色列”在历经约两百年后、在公元前八世纪被“新亚述帝国”所灭;“南国犹大”在历经约三百五十年后、在公元前六世纪被“新巴比伦帝国”所灭,此时的以色列人主体是“犹大支派”、他们由此称自己为“犹太人”。“犹太人”这个称谓后来就被用来泛称所有“以色列人”。】
在Dr. Thiele这本著作出版之后,圣经以及古代近东历史和考古学的学者们逐渐将他给出的北国和南国的各个国王的年代结论用作自己研究的参考点,对他的结论进行进一步的衡量和研判。基于这些起始于Dr. Thiele的工作,现今被圣经学者们普遍接受的关于“以色列联合王国”、“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的几个关键“锚点”年份分别为(如果一些读者发现现在理解以下列出的各知识点有困难,可直接跳过、而去浏览以色列早期及王国时期关键起始年代的结论即<表3.2>;之所以列出这些点,是向读者展示Dr. Thiele研究的推理过程,以便使有进一步兴趣的读者可以进行查验):
– 耶路撒冷的“所罗门圣殿”(也称“第一圣殿”)被毁发生在公元前587年。在这个事件中,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在这一年入侵耶路撒冷,将南国犹大最后一任国王“西底家”(Zedekiah)俘虏,并将第一圣殿摧毁,同时将大批犹太人虏至巴比伦成为“巴比伦之囚”(Babylonian Captivity),该事件也称“巴比伦大流亡”(Babylonian Exile)。
– 在关于亚述文献记录的事件的定年中,学者们将“新亚述帝国”国王“Ashur-dan III”在位第九年时记录的日蚀(即Bur-Sagale eclipse,也称Assyrian eclipse)根据现代天文学定位于公元前763年6月15日的日全食。
– 运用该“前763年”的年份向回推,更早的“新亚述帝国”国王“Shalmaneser III”对叙利亚和迦南的“Qarqar战役”(Battle of Qarqar),被定位在公元前853年。根据“库尔赫石碑”(Kurkh Monoliths),在这场战役中,北国以色列国王“亚哈”(Ahab,其王后“耶洗别”/Jezebel供养的巴力祭司团与先知“以利亚”在“迦密山”斗法)派兵参加对抗亚述人的军事同盟,据此,国王“亚哈”的在位时间被定位在公元前874年至前853年。
– 根据亚述王“Shalmaneser III”的黑色方尖碑(Black Obelisk of Shalmaneser III)显示,北国以色列国王“耶户”(Jehu,原为北国以色列的将军,受先知“以利沙”之命被膏,除灭“亚哈”和“耶洗别”的儿子、北国国王“约兰”/Joram的全家,同时击伤“约兰”的外甥、南国国王“亚哈谢”/Ahaziah,继而自己做北国国王)的使者拜见该亚述国王,“耶户”在位时间被定位在公元前841至前814年。
– 北国以色列的首都“撒玛利亚”(Samaria)被“新亚述帝国”入侵、北国灭国被定位在公元前723年。
– 最终得出,以色列联合王国(经历三任国王扫罗、大卫、所罗门)在所罗门王去世后分裂为“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的年份,是在公元前930年。
– 进一步,所罗门王继位是在约公元前970年 (则大卫在扫罗王对“非利士人”/Philistines战败受伤自尽后做联合王国的国王,这个事件发生在约公元前1010年)。
Dr. Thiele这样的学者的工作,将《旧约》记载的古以色列三个王国(联合、北国、南国)的关键年代与亚述帝国自己文献中的关键年代关联,使得《旧约》的记载与独立于它的外部记载相互印证支撑,将人类对《圣经》中记载的古代近东历史的可信性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中叶,学者们对《旧约》中记录的以色列王国的国王们的信息大多持贬低态度,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些记录本质上是虚构的,并且不屑认真地去看待这些记录。但在Dr. Thiele及其理论的继承者们的研究之后,埃及学和亚述/巴比伦学领域的现代学者们对《列王纪上、下》和《历代志上、下》中的年代信息的态度变得积极许多,很多学者都将Dr. Thiele搭建的以色列王国的时间框架作为自己学术研究的起点。
到现在为止,考古和古代文献对以色列古代历史的证据已经能够基本印证《塔纳赫》对“分裂王国时期”的文字记录所表达的时代环境,这主要体现在陆续发现的、分立的、不同语言的古文字、画刻中对历史环境、特定事件、人物关系、人物职位和人物名称的细节的记录能够与《塔纳赫》的文字实现相互印证(简要介绍见附节二)。
以下这个“维基百科”链接,为Dr. Thiele的对以色列两个王国的各位国王的定年结论提供了总结: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Mysterious_Numbers_of_the_Hebrew_Kings。
至此,《塔纳赫》中关于早期以色列和王国历史的关键事件的年代框架基本搭建稳固了;也就是说,从本文关注的“出埃及”事件真实性的角度,按照《塔纳赫》的文字自己提供的陈述,它所传达的年代信息可被表达成<表3.2>中的形式。

到这里,终于能够得出根据《塔纳赫》文字信息的“出埃及”的年代了。
《列王纪上》6:1写道:“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
所罗门王第四年,即约公元前967年,根据这段经文,这一年“第一圣殿”被建;向回推480年,那么《塔纳赫》中叙述的“出埃及”发生的年份就应该是:约公元前1447年!
二)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长
前文中提出的三个关键点的第一个已经有答案了;再来看第二个关键点,也就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长。
很多人会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 —— 430年。《出埃及记》12:40分明写着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KJV: Now the sojourning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who dwelt in Egypt, was four hundred and thirty years.)
但是,绝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的是,这一句所表达的存在着重大的时间逻辑问题。这又牵涉到《旧约》的现存早期的三个版本中记录的时间细节的讨论。
现代世界上通行的《圣经》各种语言版本的《旧约》部分,基本上都出自公元十一世纪左右的“马索拉本”(Masoretic Text/MT,为希伯来语标⾳版《塔纳赫》,文字成型于公元七至十世纪,源头可追溯到公元一世纪左右的“第二圣殿时期”,也是今天“新教”的《旧约》部分各主要译本的源本)。在“马索拉本”的《出埃及记》12:40的位置确实写着“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了430年”。
但当我们查验比“马索拉本”文字源点再早几百年的公元前的希腊语书写的“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LXX)、和希伯来语撒玛利亚字母书写的“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 Pentateuch/SP)时,在《出埃及记》12:40的位置的写法却和“马索拉本”有很大的出入。
下表列出了一些典型的《旧约》或“五经”的不同时期的版本/译本中,《出埃及记》12:40这句经文的差别。

细看这个表格我们会发现,表中所列的现存的两部最早的译本/版本,也就是公元前的“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中,都写着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和“埃及地”一共住了430年。而表中所列的公元后的所有版本/译本,都写着以色列人在单在“埃及”就住了430年。
为什么说如“马索拉本”那样认为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了430年”有时间逻辑问题呢?证据在哪里?答案是,证据就在《圣经》自己的文字里。
理性告诉我们,在一条陈述中,如果自身逻辑出现问题,那么这条陈述不可能是完全真实的。“马索拉本”在关于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时长这一点上,就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则不存在这个逻辑问题。
细节如下,共六点(下列六点序列在“马索拉本”、“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中完全相同):
– “哥辖”(Kohath)是“利未”的儿子,也即是“以色列”(雅各)的孙辈 (《创》46:11);
– “以色列”带领全家人离开迦南,来带埃及与“约瑟”会合(这时也是我们计算“以色列人进入埃及”的时间起点),与他同行的(除了他的儿媳们之外),共有六十六人 (《创》46:26);
– “哥辖”是这六十六个人之一 (《创》46:11);
– “哥辖”有一个儿子名叫“暗兰”(Amram),“哥辖”在地上的岁数是133岁 (《出》6:18);
– “暗兰”是“摩西”的父亲,“暗兰”在地上的岁数是137岁 (《出》6:20);
– “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是80岁 (《出》7:7)。

数据摆出来了,推理是这样的:如果我们假设极限情况,即作为“雅各/以色列”孙子的“哥辖”在随“以色列”来到埃及时刚出生,后来“哥辖”去世那年他的儿子“暗兰”出生,而后“暗兰”去世那年他的儿子“摩西”出生,那么,逻辑告诉我们: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时长不可能多于350年(133+137+80 = 350)。
因此,像“马索拉本”那样所诉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了430年”的陈述存在隐秘的内部逻辑矛盾,并且证据就在它自身的信息当中;相反地,比成型“马索拉本”早约一千年的、公元前的“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中,在这个议题上不存在逻辑矛盾、它们的文字信息完全自洽。
其实,不单单是上述提供的六点细节,无论是在《圣经》中、还有《圣经》外,都存在若干额外信息,指出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寄居时长并非430年,而只是它的一半,也就是215年。
经内,《新约》中使徒“保罗”(Paul,公元一世纪)曾说,从“亚伯拉罕”(进入迦南)蒙约到“摩西”(离开埃及)被赐律法,中间是430年(《加》3:15-17)。
经外,“约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注3.4)在《犹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II.15.2中写:“他们于Xanthicus月十五日离开埃及;距离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进入迦南,已经过去了430年,而距离雅各迁入埃及仅过去了215年。当时摩西八十岁,亚伦年长三岁。他们也把约瑟的骸骨带了回去,正如约瑟吩咐他儿子们的。”(They left Egypt in the month Xanthicus, on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lunar month; four hundred and thirty years after our forefather Abraham came into Canaan, but two hundred and fifteen years only after Jacob removed into Egypt. It was the eightieth year of the age of Moses, and of that of Aaron three more. They also carried out the bones of Joesph with them, as he had charged his sons to do.)
【注3.4:“约瑟夫斯”全名是“提图斯·弗拉维奥·约瑟夫斯”,是生于公元37年的犹太人,早年潜心研习希伯来圣经,后被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的组织任命为加利利地区犹太军队的指挥官,在30岁时对罗马战败后放弃自杀而被俘,开始为罗马军队服役,充当犹太人和罗马人之间的翻译员。因被俘时曾预言当时作为罗马军队指挥官的“维斯帕先”在“尼禄”为帝混乱动荡的年代中很快会当上罗马皇帝,博得“维斯帕先”的好感,两年后该预言竟然成真,于是被“维斯帕先”善待并赐予了罗马公民的身份,并被特许住在“维斯帕先”的老宅中,接受“维斯帕先”的儿子、后来的罗马皇帝“提图斯”赠与的长俸,开始从事专职写作。“约瑟夫斯”前后著有《犹太战史》、《犹太古史》、《人生》等著作。“约瑟夫斯”在他的著作中指出,外典从来没有被犹太人包括在受感示的《塔纳赫》之内,他作证说明《塔纳赫》的准确性和内在和谐,并且犹太人坚信整本《塔纳赫》均出自神的启示。同时,由于“约瑟夫斯”生活的年代是在基督复活升天之后紧接的几十年内,他的作品中记录了不少“福音书”和“使徒行传”记载的事件,使后世一众学者得以在《新约》之外一窥基督降世和福音传开的时代周边地区的历史和人文风貌,为《新约》记录的真实性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因他的这些经历和贡献,“约瑟夫斯”常被认为是人类文明中举足轻重的史家。现代有学者推测,“约瑟夫斯”在公元70年“第二圣殿”被罗马将军“提图斯”摧毁前,可能曾被特许接触圣殿内保存的以色列先人流传下来的众多文献,这可能是他相关写作的主要参考来源。】
那么,像“约瑟夫斯”所说的“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了215年”,在《妥拉》里有没有进一步的切实证据呢?我们很幸运,有(下列四点序列在“马索拉本”、“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中完全相同):
– “亚伯拉罕”(此时还在使用原名“亚伯兰”)受创世者呼召到达“迦南”时是75岁 (《创》12:4-5);
– “亚伯拉罕”100岁时,其子“以撒”出生(《创》21:5);
– “以撒”60岁时生“雅各”(《创》25:26);
– “雅各”(此时已被创世者赐名“以色列”)130岁时带领全部儿孙们来到埃及(《创》47:9)。
根据以上数据,从“亚伯兰”到达迦南、到“以色列”带领全家离开迦南到达埃及,中间有215年 (100-75+60+130 = 215)。
因此,结合“七十士译本”、“撒玛利亚五经”、以及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并且“约瑟夫斯”这些信息源所说的“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和埃及地共住了430年”,我们可以确定,按照《妥拉》关于这个细节的原初信息,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长,并非如公元后十一世纪左右的“马索拉本”所写是430年,而是215年 (430-215 = 215)(注3.5)。
【注3.5: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发现可溯源到公元一世纪的“马索拉本”文字和比它至少早几个世纪的“七十士译本”和/或“撒玛利亚五经”在年代时长的数据细节有出入了。在《大洪水 – 神话还是历史》一文中,我们已经指出了从“挪亚”的儿子“闪”到“亚伯拉罕”所经历的辈数和时长上,“马索拉本”对比“七十士译本”就有些许的差别。我们看到,对“出埃及”的议题来说,直到公元后一世纪的时候,教内的“保罗”和教外的“约瑟夫斯”都指出430年包括了以色列人来到埃及前在“迦南”居住的时长;然而约一千年后,犹太社区保存的《塔纳赫》主要成型版本“马索拉本”却说430年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时长。每当有类似的细微差别时,公元前的“七十士译本”几乎总是与它时代相近的“撒玛利亚五经”对年代的记录一致、而与几个世纪后发源的“马索拉本”不同,现代圣经学者们对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些许细微差别的现象,现在尚未给出定论;有学者推测这和公元⼀⾄⼆世纪左右的犹太拉⽐试图将基督出现的时期排除到犹太原初传统和《塔纳赫》原初文字所预⾔的弥赛亚到来的时间窗⼝之外的尝试有关。
幸运的是,《圣经》的《旧约》和《新约》的所有书卷、每卷中的每一章、进而每一章的每一节,都被历代学者们进行了统一编号,以便人类中的每一位阅读者和研究者进行逐句逐字的查验。例如,现在互联网上就保存有公元前的“撒玛利亚五经”对应公元后的“马索拉本”的“摩西五经”部分、这两个相隔了一千多年的希伯来语版本间的差别报告,以供现代学者和有兴趣的读者们参考比较。】
另外《塔纳赫》中至少还有两条独立的辈分信息线提供佐证,倾向于支持“短寄居时长”、而不支持“长寄居时长”。
第一条信息线,《创世记》50:23写:“约瑟得见以法莲第三代的子孙;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也养在约瑟的膝上。”如果我们再联合看另四处经文,即《创世记》41:51、《民数记》26:29、《民数记》26:32、《民数记》26:33,我们就会发现一个从约瑟开始的七辈人的家世序列:约瑟 – 玛拿西 – 玛吉 – 基列 – 希弗 – 西罗非哈 – 玛拉。而《约书亚记》17:3-4写“玛拉”和她的四位妹妹和约书亚是同时代的人,她们在征服迦南结束后要求得地为业。这些经文实际上是在说,“基列”(或者他的一位同辈)出生不久时,“约瑟”还在世;那么以此再过三代人到了“玛拉”那一代,就是“出埃及”的时间点附近。
另一条辈分信息线也可起到类似的作用,《创世记》38:29、《创世记》46:12、《路得记》4:19、《路得记》4:20,这四节经文提供了以下的辈分序列: 犹大 – 法勒斯 – 希斯伦 – 兰 – 亚米拿达 – 拿顺。根据《创世记》46:12,“法勒斯”是跟随“雅各”(以色列)来到埃及的六十六人之一,再根据《民数记》2:3,“拿顺”是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按支派扎营时犹大支派的首领,因此从“法勒斯”进入埃及,到了四代后的“拿顺”时,“出埃及”事件发生。
还有,在“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之外,至少有以下四个语言的、公元后一个千年之内的《圣经》译本支持“埃及寄居的时长是215年”的原初文字,它们是: Ethiopic Bible、Armenian Bible、Syro-Hexapla、和Bohairic Bible。
故而综合以上这些所有的信息,不难得出《塔纳赫》关于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时长的原初文字一定是传达215年,而不会是430年。在公元后的“马索拉本”将在埃及寄居的时长改为430年之前,《塔纳赫》的原初经文,包括这些零散地分布在《塔纳赫》文字各处的人物世系关系,其实是在持续地、一贯地写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寄居时长,也即“雅各”(以色列)带领全家来到埃及直至“摩西”带领以色列民族“出埃及”这中间的时长,是215年(注3.6)。
【注3.6:反对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时长为215年的学者,很多时候会使用《创世记》15:12-16处的经文作为凭据。在这里,神晓谕“亚伯兰”他的后代会寄居在别人的地、被人苦待四百年,第四代后回到迦南。首先这里的“四百年”明显是一个“概指”,另外不难认识到在“亚伯兰”受神召来到“迦南”时,这里仍还是外族人(迦南人)的土地,因此在去埃及之前,“亚伯兰”的后代确实已经是住在别人的土地上。并且,这一处文字的上下文明明提示我们“亚伯兰”是在沉睡时听到神开始对他讲话的,文字组织给人的感觉似乎也是事后对所听到内容的回忆和记录、因此文字整体显示的主题次序稍显凌乱。另外,在15:13处神对“亚伯兰”说“你的后裔”时,几乎可以确定祂是在指“亚伯兰”/“亚伯拉罕”的二儿子“以撒”,我们知道“亚伯兰”是在75岁时受神召来到迦南的(《创》12:4),他在100岁时在迦南得子“以撒”(《创》21:5),这样从他的后裔“以撒”在迦南也就是“别人的地”出生算起、到以色列人“出埃及”,这中间是405年(1662+215-100+75-1447 = 405)。因此该处的经文对我们的“在埃及寄居215年”的结论并不构成实质上的反论,它传达的意思其实应该是,从“亚伯兰”/“亚伯拉罕”的二儿子“以撒”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他的后裔在“别人的地”会经历共约四百年。更进一步地,回到上文提出的六点序列,我们会看到,“摩西”的家系显示他确实是“以色列”之后的第四代,也就是说从入埃及到出埃及,事件的主要人物从“以色列”到“摩西”确实经历了四代。】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特别地、着重地指出,上述《旧约》不同版本中的的年代时长差别的实质是技术细节,而绝不影响《旧约》不同时期的各个主要版本要传达的“人类被神创造、但在控告者邪灵的蛊惑下选择背离神,神向不断堕落的人类启示圣别的路标、并向敬畏祂名的人宣告具医治之能的受膏君 —— 基督将要到来”这个唯一的宏旨。比如现有一位心地纯直的人因为对读到的《圣经》中的话语单单感到平安而对它产生强烈的认同感、而选择相信《圣经》传达的“圣善的神对人类灵性的救赎”的主旨、继而定意在灵魂里持守神的话语,那么他或她并不需要知晓我们这里讨论的任何年代、时长这样的技术细节就可被“在天的父”同等地、完全地接纳,并且这样的偏重感性的人在“阿爸父”那里可能要比穷究各样技术细节后才逐渐选择相信的、偏重理性的人显得更为可爱;实际上,在基督复活后,祂就对曾经将信将疑的使徒“多马”(Thomas)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语见《约翰福音》20:29。
至此,前文中提出的三个关键点的第二个也有了答案 —— 根据《圣经》自己记录的信息得出的结论是,“出埃及”发生在约公元前1447年,而以色列来到埃及发生在这个事件的215年之前、即约公元前1662年。
再来看第三个关键点,也就是以色列人在离开埃及时的的总人口数,这个相对容易很多。
三)出埃及时以色列民族的总人口数
在记离开埃及的人数时,《出埃及记》12:37写道:“以色列人从兰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妇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约有六十万。”
到了“出埃及”后的第二年,在“西奈”的旷野,摩西按神的要求数算以色列的男丁,作为结果,《民数记》1:45写道:“这样,凡以色列人中被数的,照着宗族,从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在这节经文之前、从1:20至1:43,详细地给出了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中的每个支派的二十岁以上的男丁人数,结果汇总在1:45这节中,为603,550人。
《民数记》2:32也写道:“这些以色列人,照他们的宗族、按他们的军队,在诸营中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这个时间点同《民数记》1,这时是“出埃及”后的第二年。
到了“出埃及”后的第四十年,在和“耶利哥”隔着约旦河对面的位置,以色列人经历了第二次人口数算,《民数记》26:51这样记这次的数算结果:“以色列人中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一千七百三十名。”,也就是说在经历了四十年的旷野漂泊后,以色列人中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人口数在这时是601,730,那么文字是说以色列的总人口在四十年中没有经历太大的变化。
因此,《妥拉》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出埃及时,以色列家族的成年(二十岁以外)男子,约是六十万人;那么它的总人口(再包括妇女,加上儿童、少年、和老年人)大致可被估算为两百万,最有可能是在一百六十万至两百万之间。
但是现代一些学者认为,出埃及时的以色列总人口数只为约三万人。他们认为,《民数记》中数算以色列人口时用到的希伯来语单词“אֶלֶף”(相当于英文字母elf)并不是传统翻译中给出的“千”这个意思,而是某种表示“家庭”或“亲族”的单位。例如,在《民数记》1:20写到“吕便”子孙的后代中二十岁以上男丁的人数时,希伯来语原文是“שִׁשָּׁה וְאַרְבָּעִים אֶלֶף, וַחֲמֵשׁ מֵאוֹת”,其中传统翻译将“אֶלֶף”(elf)翻译为“千”,而“מֵאוֹת”(meot)是“百”,这个1:20处的希伯来语原词组是在说“46个elf,并5个meot”,那么按照传统翻译,这个数目就是“46千,并5百”,也就是“46,500”;但是反对传统翻译的人认为,“elf”的意思并不是“千”,而可能是指“家庭”(elf在《塔纳赫》的其它某些处经文如《士师记》6:15处,确实可被用来泛指“家庭”),因此,《民数记》1:20处的希伯来语原词组、按照这种持反对传统翻译观点的人的解释,是在说“46个家庭,计500人”,他们依此方法将《民数记》1:20至1:43中列出的十二个支派的男丁计数,得到的总数是“598个家庭,计5550人”,故他们推算,出埃及时的以色列总人口数约在三万人左右。
这些学者对出埃及的人口数的理解方法其实经不起推敲;至少有两个角度可以轻易将这样的观点判断为学术杂音。
其一,我们将《民数记》1:20-43中给出的信息列表,见下:

此表一目了然地向我们显示,《民数记》1中数算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男丁数目时,使用的是“十进制”(有充分的证据显示古希伯来语使用的是十进制),十二个支派总人数的“个、十、百”位最后的和是“550”并且向“千”位进“5”,而总人数的“千、万”位最后的和是“598”、加上从低位进来的“5”而成为了“603”,因此总男丁数是“603,550”。由此判断,“אֶלֶף”(elf)的意思就应该是传统翻译一直以来使用的“千”,而像那些学者认为的该单词在此处是“家庭”或“亲族”的意思需要数学巧合,因而可能性很低。
其二,在《出埃及记》38:25-26处写:“会中被数的人所出的银子,按圣所的平,有一百他连得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凡过去归那些被数之人的,从二十岁以外,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按圣所的平,每人出银半舍客勒,就是一比加”。这时是在以色列人来到“西奈”、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数算后,会众为“会幕”的建造捐献银钱时,该处的人数还是“603,550”;更重要的是,这里指出,“每人出银半舍客勒”,最后得银的总量为“一百他连得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他连得”(talent)和“舍客勒”(shekel)都是古代重量单位,而且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他连得”中必定包括正整数倍的“舍客勒”。基于此,我们可以试着解这个一元一次方程,603550*0.5 = 100t + 1775 (两边单位都是“舍客勒”、而“t”代表“他连得”);果然,该方程的解显示 t = 3000,也就是说一个“他连得”等于三千个“舍客勒”。这个计算的重要之处在于,它直接向我们说明,当《塔纳赫》写到以色列的男丁数目“603,550”时,它就是直白地在使用该十进制数字,在这些相关经文中,“אֶלֶף”(elf)的意思就是一直以来所有《旧约》译本中使用的“千”,而不可能有别的意思。
这样,我们就看到,《妥拉》反复地、一致地、清晰地说,“出埃及”时,以色列家族的成年男子约有六十万人;那么,当时以色列的总人口约一百八十万就是一个合理的估算(注3.7)。
【注3.7:在《民数记》3:40-43的位置记有,在“西奈”安营时,曾按神的要求将以色列人中的一个月以外凡“头生”(firstborn)男子的数目进行数点,结果为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名,即22,273人。有人认为这说明以色列的家庭总数和这个数目相近,因而用此来反驳“出埃及时以色列的总人口是约一百八十万人”的观点。但是,这里的这个“头生”的概念极有可能是指一个大家族中族长(patriarch)的最长子,而非家族中每个以夫妻结构为单个家庭中的长子。“头生”在古代近东文化中与“长子继承权”密切相关,当“以色列”年老将要离开人世、祝福自己的后代时,他说“吕便”是按长幼“头生”的(《创》49:3)、但当时“以色列”实际上已将“头生”的身份交付给了“约瑟”(《志上》5:1-2),而实际在最后继承了“以色列”在迦南的私产即“示剑”的“伊利伊罗伊以色列”(El-elohe-Israel)处的是“约瑟”的次子“以法莲”(Ephraim)的支派(《创》33:20、《书》24:32),这指向在以“雅各”/“以色列”为族长的几百口人的大家族中,具有“头生”身份的其实只有一人,这个身份的接替顺序是“吕便”- “约瑟”-“以法莲”。】
这个约一百八十万(接近两百万)的出埃及人口数目对我们下一步尝试确定出埃及的路线和“西奈山”可能的真实位置,会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这一节的开头处提出的三个关键考察点,根据《塔纳赫》文字中提供的信息,我们将结论总结在下边。

第四节. 扑朔迷离的古埃及朝代定年
上一节中我们根据《塔纳赫》提供的原初信息,将“出埃及”的年代定在了约公元前1447年,而且也确定了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长是215年,那么“以色列”(雅各)带领全家来到埃及的年份就是约公元前1662年。
如果“出埃及”确如《圣经》自己所说的那样真实地发生过,我们应该可以尝试将“入埃及”和“出埃及”的年份代入埃及自身的历史,将以色列人记载在册的信息和对埃及的历史研究与考古发现进行参照比较,将《圣经》所描述事件的经过,在古埃及的这个背景下,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和评测。
故此,我们下一步需要先简要介绍一下现今主流埃及学界对埃及历史的认知。
古埃及的历史和古代中国的历史有几分相似之处,它们都是以大水系为根基的农耕文明、都发明了各自独特的文字、都曾经历众多的封建王朝更迭、都曾有因外戚做大而正统王权旁落、都曾有具亲缘关系的政治集团形成先后的朝代、都曾有自己文明辉煌的时期、都曾在经济军事和文化强盛时对邻国进行征伐和纳贡、但也都曾被外来民族数次征服和统治。与古代中国的文字延续至今不同,古埃及在经历了公元前四世纪开始的希腊化统治和公元一世纪开始的罗马人统治后,它自身的宗教信仰衰亡、古代祭司阶层逐渐消失,到了公元四世纪末左右,最后能读懂它那长相神秘、书写繁琐的“圣书体”象形文字的人群也不存在了;加上年代的久远和时发的战争、普遍的盗墓活动的破坏,现在能够发现的记录古埃及历史朝代的文字是稀少且不全,这些都构成了对古埃及历史研究的难点。
我们现代对古埃及朝代的划分是基于公元前四世纪至前三世纪的“曼涅托”(Manetho)使用希腊文所著的《Aegyptiaca》(意为“埃及史”)一书中的工作。当时埃及已经进入了(古典)希腊化时期,被“托勒密王朝”(Ptolemaic dynasty)统治,而“曼涅托”本人是埃及本土的祭司,因此他可能能够接触到埃及神庙中保有的关于古埃及历史的文献,他将这些古埃及语文献翻译编纂成希腊文,因而诞生了该书。尽管该书现已失传,但该书的片段被成书后几个世纪内的学者们引用转录,这些在转录中得以保存到今天的信息就构成了对古埃及朝代划分的基础。在“曼涅托”的朝代划分系统中,他将三十个朝代用数字1至30编号,后来的学者又将希腊人来到埃及之前的波斯人对埃及的统治(公元前343年至前332年)定为第31王朝。“曼涅托”的文字将每个朝代的法老的希腊化的名字(注4.1)和统治时长列出,由于近、现代学者们通过研究发现“曼涅托”的朝代划分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它至少是一个学术得以构筑框架的起点,这样就形成了今天的三十一个王朝的古埃及朝代划分系统。
【注4.1:由希腊语书写,这种希腊化的名字拼写和发音有时与原名出入极大,这不时成为埃及学研究中的难点。】
对这个划分系统的详细介绍,可参“维基百科”的相关词条;以下提供一个简略的表格,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图景的认识。

进一步地,根据主流学界的古埃及朝代定年,与本文讨论相关的埃及历史时期(“中王国”到“第三中间期”)可被细化表达在下表中。

古埃及的众多王朝被学者们人为划分为若干历史时期,并且有十分醒目的三个“中间期”。这些“中间期”的典型特征就是原来基本统一的埃及被分裂成了若干前后接续或者是共存的小的王朝。这种分裂局面的到来,有时的主因是地方政权(类似诸侯)的做大如“第一中间期”(FIP),有时的主因是外族人的入侵如“第二中间期”(SIP),有时是因为内部矛盾加上外部入侵如“第三中间期”(TIP)。
学界探讨“出埃及”的时间问题,主要牵涉到上表中的“中王国时期”、“第二中间期”和“新王国时期”这三个前后承接的时期,因为众多的关于“出埃及”时间的不同观点基本上涉及了这一阶段。(当本文介绍完最有可能正确的“出埃及”时间的观点后、对为什么对这三个时期之前和之后的时间区间根本不用考虑的问题会变得不言自明)。比较常见的关于“出埃及”发生时的埃及年代的观点,按照现在互联网上可见的受众的数量从多到少排列,基本上分为“第18王朝出埃及说”、“第19王朝出埃及说”、和“第13王朝出埃及说”这三种。前两种是由来已久的比较主流的观点(它俩个没有本质区别,读者将会看到为什么),而“第13王朝出埃及说”是比较新的、现在来说非主流的观点。
根据<表4.2> 给出的、也就是现代的埃及历史学界秉持的典型/主流观点,“中王国时期”的起点即第11王朝的起始是在约公元前2130年,“第二中间期”的起点即第14王朝的起始是在约公元前1725年,“新王国时期”的起点即第18王朝的起始是在约公元前1550年。
好了,根据上节中得到的结论,《圣经》的文字记录使我们很有把握地确信,如果“出埃及”确如《圣经》自己所说的那样曾经发生过,那么它是发生在约公元前1447年、而以色列来到埃及是在约公元前1662年;那么对比<表4.2> 中给出的古埃及朝代定年,以色列是在第14王朝来到埃及、而在第18王朝离开埃及,所以我们应该在这两个王朝期间寻找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证据,对吗?然而好事多磨 —— 且慢!!!
在探寻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证据前,我们必须具备的一个关键理解是,对古埃及朝代起始时间的划分,现代学界中存在很多出入很大的争议。
造成对古埃及朝代起始时间定年的困扰的主要原因包括:
– 古埃及王名列表(如“都灵王表”/Turin King List、“阿拜多斯王表”/Abydos King List、“卡尔纳克王表”/Karnak King List)残破或不全、且经常与“曼涅托”提供的信息不合甚至冲突。
– 现存的若干对“曼涅托”文字的不同学者的引用中不时出现矛盾之处。
– 历史上前一位法老可能和后一位法老共同执政了一段时间(这在古埃及的某些时期并不罕见),因此不能将两者的执政年数简单相加而不考虑重叠的年份。
– 王朝的编号虽然是连续的,但并不意味着编号靠前的王朝结束后、下一个编号的王朝才开始,它们的时期有时是重叠的,这在“中间期”时尤甚。
– 对“中王国”以及之前的时期,学界向来就存在“高年代表”(High Chronology)和“低年代表”(Low Chronology)的争议,两者在“中王国时期”就已经相差至少几十年,到了“古王国”或更早时期的差异就可超过百年。当今学界的观点倾向于认为“低年代表”的成立可能性更大,即“高年代表”将古埃及历史过分夸大了。
– 学界早期曾经偏重依赖“天狼周”(Sothic Cycle)的概念尝试借助天文学的帮助对古埃及年代进行确定,但该系统依赖“古埃及从未对自己的历法进行过人为调整、而任由自己设定的历法在自然所表现的时令周期内持续偏移”的这样一个假设,现代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该假设能否成立表达出怀疑。并且,“天狼周”的观测依赖进行观测所在地点的纬度,例如,当可能的观测地点南北相距五百多公里时,对位于第13王朝的同一观测进行的年份,推测得出的差别可达四十多年(对“天狼周”的进一步介绍又见第五节)。
– 即使是碳-14定年对关键问题解决的帮助也有限,碳-14定年给出的年代是一个范围、可能涵盖几十年或百年以上,这对严格的历史研究明显不够精确,而且碳-14定年对越古老的样本的测算结果就越有可能存在更大的误差(这在笔者的先前的文章中有多次评述)、现实中碳-14定年给出的年代与考古预期之间的差别超过百年的例子时有发生。
– 不确定性最突出的是三个“中间期”,在这些动荡的时代,文字记录更为罕有,能被现代研究发现的文献少之又少;尤其对“第三中间期”时长的研究已成为埃及历史上最具争议的领域之一,不同的观点给出的时长相差可达约二百年。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埃及学家Alan Gardiner爵士有感于对古老漫长的埃及历史研究的困难和现有埃及年代表中存在的困扰,就曾说,“被自豪地宣传为埃及历史的东西只不过是一堆碎布和破烂。”(What is proudly advertised as Egyptian history is merely a collection of rags and tatters.)
这里给出三个观察,它们可以比较典型地说明现代一些学者对主流史学学界秉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观点的不信任。
其一)第22王朝(被主流认为是开始于公元前十世纪)的头两位法老的雕像遗存在今黎巴嫩被发现在同一地点的同一时期、而该时期被认定为约公元前八世纪:
“舍顺克一世”(Shoshenq I),是利比亚裔的第22王朝的创立者,在位时间被现今主流观点认为是约公元前943年至公元前922年。近代发现的一件刻有他王名的雕像残件,在他的法老“名圈”(cartouche)周围还刻有腓尼基文字,该残件在腓尼基城市Byblos(位于今黎巴嫩)处发现。这些腓尼基文字是当地的一位名叫Abibaal的统治者所刻,记录这位统治者(派人)将法老“舍顺克一世”的雕像从埃及带来,并将这座雕像献给Byblos信奉的神祗。

另有一件在该地发现的法老“奥索尔孔一世”(Osorkon I,“舍顺克一世”的儿子)的半身像,其上同样刻有腓尼基文字,刻字的是Byblos的统治者Elibaal,同样是给该地神祗的献词。

对两件文物上的腓尼基文刻字的对比表明,它们的书写方式几乎相同,因此可被断定为同一时期的刻字。根据在Byblos当地发现的其它铭刻,学界推测Elibaal很可能是Abibaal的继任者。
同时根据亚述的文献,Elibaal的儿子Shipitbaal在约公元前740年给亚述的国王纳贡。因此我们可以推知,Byblos的统治者Abibaal和Elibaal的年代应该是在公元前九世纪的后半叶、至公元前八世纪的前半叶左右。
这个结果让很多学者感到迷惑,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位于公元前八世纪初的Byblos的前后两位统治者要从埃及运回在他们之前约两百年的、公元前十世纪的两位埃及父子法老的雕像、在法老的名圈旁刻上自己的文字并敬献给自己敬拜的神祗呢?
这个现象是不是在向我们暗示,这两位Byblos的统治者很可能和埃及的第22王朝的起先的两位法老就是同一时代的人呢?例如有学者推测Byblos的前后两位统治者和刚刚创建的第22王朝进行香柏木交易、而得到连续两位法老赠送的自己的雕像,这似乎是Byblos接连的两位统治者从埃及运回第22王朝的接连的两位统治者雕像的唯一合理解释。
其二)第21王朝的墓葬修改了第22王朝墓葬的外墙:
长久以来,主流学界一直认为“第三中间期”的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是具有时间线上严格的前后关系的两个朝代。但是近年来的对以往考古发现的进一步解读开始让一些学者们对这个观念的真确性产生了疑虑。
从1970年代以来,一个促使学者们对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的时间线关系重新审查的发现是,学界通过对当时文字记录的分析而认识到,第21王朝(共有七位法老)的第五位法老“Osorkon the Elder”(根据“曼涅托”),他是居住在埃及的“美什维什”(Meshwesh,古利比亚)人,他的家族具有”美什维什“人首领的地位,他可能因为女性亲属与埃及王室的联姻而最终成为了埃及法老。分析进一步显示第22王朝的创立者“舍顺克一世”(Shoshenq I)的父亲、“美什维什”的首领“Nimlot A”是“Osorkon the Elder的”兄弟、也即“Osorkon the Elder”就是“舍顺克一世”的叔父,这样我们就知道第22王朝和第21王朝的王室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亲属关系(事实上第22王朝的首都“布巴斯提斯”/Bubastis和第21王朝的首都“塔尼斯”/Tanis都位于三角洲东部地区,相距很近、只有约55公里),因而有些学者开始由此推测第22王朝的创立者“舍顺克一世”的时代可能至少是位于第21王朝的中期稍后附近、甚至还要更早,它们之间并非严格的前后关系(注4.2)。
【注4.2:现代主流的观点认为“Osorkon the Elder”在位的时间是约公元前992年至公元前986年,而“舍顺克一世”在位是位于约公元前943年至公元前922年。】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发展是,近年来一些学者特别注意到,在1939年考古时发现的位于“塔尼斯”(Tanis)的一组(约七座)法老的地下陵墓群内、其中紧邻在一起的、编号为“NRT I”和“NRT III”两座法老陵墓的位置关系。布局图显示位于北侧的“NRT III”属于第21王朝的第三位法老Psusennes I(以及法老Amenemope,证据显示他是被移葬该处的)、它的规模更大、是在埃及历史上少有的几个未被盗掘过法老墓葬之一;而位于南侧的“NRT I”属于第22王朝的第五位法老Osorkon II、过去曾被盗掘。当学者们仔细勘察两座陵墓的建筑细节时,他们发现“NRT I”北侧的外墙似乎曾被修改过、以使紧邻的规模更大的“NRT III”得以(在近前的神庙西南角的局促空间内)恰当布局,而这暗示了第21王朝的“NRT III”的修建是在第22王朝“NRT I”之后。这个现象又一次挑战了主流认为的第22王朝是绝对出现在第21王朝之后的认知(注4.3)。
【注4.3:按照现今主流的认知,“Psusennes I”在位是在约公元前1047年至前1001年,而“Osorkon II”在位于约公元前872年至前837年。】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以第21王朝的内容为主体的“NRT III”内,竟然安置了第22王朝的第三位法老“Shoshenq II”的银质隼头(荷鲁斯)棺椁,现代学者对此解释为这是后人对“Shoshenq II”的移葬(“Shoshenq II”的原来墓穴可能被水侵破坏,他的棺木呈现曾经被水浸的痕迹)。

主流学界对为何证据显示第21王朝的“NRT III”在修建时反而轻微改动了第22王朝的“NRT I”北侧的外墙,解释为该地区的一些墓葬可能为重用,因此最后墓主的身份和墓葬修建的年代无法实现清晰的对应关联。
虽然有证据显示墓葬重用在古埃及偶有发生,但笔者认为,在“塔尼斯”的编号为“NRT I”和“NRT III”两座法老陵墓为重用墓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这是因为:
– 首先,我们不难注意到,“塔尼斯”是在第21王朝时第一次被设立为埃及的都城的。证据显示,“塔尼斯”是在第21王朝的早期、在第21王朝的首位法老Smendes主持下、大量使用第20王朝的首都“阿瓦里斯/培尔-拉美西斯”(Avaris/Pi-Ramesses,第八节有详细介绍)的原有材料易地建造的,在这一时期,因为尼罗河的改道,“阿瓦里斯/培尔-拉美西斯”处的原河港功能完全丧失,因此被逐渐废弃;而“塔尼斯”的位置在当时是位于主要的河道旁。
– 该处皇家墓葬的主体布局显示,它们被排布在“塔尼斯”建筑群的主体建筑阿蒙神庙的入口处的西南角,该建筑群的围墙的西侧半部特意向西南角改向,而将皇家墓葬群包含在内,且每座皇家墓葬的边缘均可与围墙的走向或是神庙的走向齐平。这似乎暗示,皇家墓葬是被特意选址在“塔尼斯”建筑群被围墙围绕的核心区域,且设计布局时曾试图与核心区域的整体布局相互协调。
– 相比“塔尼斯”建筑群的宏大规模,皇家墓葬群的规模可谓极度相形见绌(见<图4.6>),比如最大的“NRT III”周边也只长约20米x15米。很难想象法老在为自己的新都大兴土木时,却吝惜财力不为自己修建有限的几座小型陵墓、而非要去重用前人的墓葬。
– 相关的一个事实是,“塔尼斯”处的皇家墓葬群所用的石材,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是从它处移用的,它们中的有些刻有第19王朝和第20王朝法老的名字,这和“塔尼斯”整体多含原“阿瓦里斯/培尔-拉美西斯”的巨型方尖碑、雕像、石柱等材料的现象相符,毕竟“塔尼斯”的最初建筑设想似乎就包括(为了政治和宗教宣传的目的)将原“阿瓦里斯/培尔-拉美西斯”处的纪念性建筑移地重新安置的意图,并且尼罗河三角洲这样典型的冲积性平原极度缺乏合适的建筑石材、这可能也是石材重用的一个实际考量。但陵墓存在重用石材的现象并不能说明这处皇家墓葬群是在第21和第22王朝之前就在此地成型的建筑,在第21和第22王朝的陵墓建筑者完全可以在来自其它地点的石材中挑选符合自己要求的材料来进行新的陵墓建造。
– 基于以上四点,在“塔尼斯”处的皇家墓葬群第一次被建造的最有可能年代就是第21或第22王朝,它在第21和22王朝在此处建造新都之前就存在该地的可能性不高。
– 同时由于我们已知第21王朝的统治阶层和第22王朝的统治阶层之间曾存在政治上的结盟和家庭上的姻亲关系,这种两个王朝的统治家庭之间亲近的关系从“NRT I”和“NRT III”紧邻的位置关系上、从以第21王朝的内容为主体的“NRT III”墓中存有第22王朝的法老“Shoshenq II”的价值不菲的棺椁的现象上,可以一窥端倪。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的关系很可能类似我们中国历史上两个具有政治和血缘关系的诸侯王之间的关系,说到底,虽然“曼涅托”称他们为“两个”王朝,但实际上他们自己极可能将对方视作是自家人。基于这个分析,我们基本可以推定不存在这两个王朝的统治者完全不顾对距离自己并不遥远的先人的关系的尊重、而在“塔尼斯”去重新使用任何一位先前安葬的法老的陵墓的可能。

因此,综合所有这些,我们有理由相信,“塔尼斯”处的皇家墓葬群,特别是“NRT I”和“NRT III”两座墓葬,并非重用“第三中间期”之前的前人墓葬,而是在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时期建造的,并且不存在在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期间进行任何重用的可能。也就是说“NRT I”是为第22王朝的法老建造的,而“NRT III”是为第21王朝的法老建造的,并且证据显示第22王朝的“NRT I”建成极有可能是在第21王朝的“NRT III”之前。
其三)难以解释的漫长且同步的“青铜时代晩期崩溃”/“希腊黑暗时代”
古埃及历史和定年对研究人类历史、特别是古代近东历史至关重要,在以美索布达米亚为交汇的古代“黎凡特”地区(Levant, 广义上包括今东地中海沿岸、巴勒斯坦及至东北非)长达几千年的公元前古代文明中,古埃及或多或少与该地区的众多古代民族和王国产生了各种文化、经济、政治和军事交集;由于古埃及几个千年的历代统治者们大多喜好建造设立神庙、碑文、宫殿和墓葬并且辅以繁复细腻的文字和浮雕石刻,加上埃及自古干燥少雨,这些遗迹被大量地保存下来,成为了现代学者研究古代近东历史、也是人类文明起源历史的不可或缺的信息宝库。
在西方的历史学界,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古埃及的历史时间线与邻近的重大文明的历史时间线密切相关,并且在特定时期被用来作为其它文明时间线推理的根据,因此质疑或更改埃及重大事件的年代可能会影响到其它古代文明的年代学。例如,古代“安纳托利亚”(Anatolia,即小亚细亚)的“赫梯帝国”(Hittite)与埃及有着外交和军事往来,赫梯人和“拉美西斯二世”统治下的埃及人之间著名的“卡迭什战役”(Battle of Kadesh)是两国历史上的关键事件,根据现主流的埃及纪年,“卡迭什战役”通常被认为发生在公元前1274年左右。再如,在埃及发现的“迈锡尼”(Mycenae)文明时期的陶器,被用来为“迈锡尼文明”定年,进而又被用来为特洛伊遗址(Troy VIIa,即可能的特洛伊战争遗迹)定年、而将该遗址的年代定在约公元前1180年。

使用古埃及朝代定年为邻近文明的历史时间线推定年代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青铜时代晩期崩溃”/“希腊黑暗时代”起始年代的研究。
学者们通过考古证据发现,在“青铜时代晚期”(Late Bronze Age/LBA)的东地中海沿海和近东地区,疑似曾出现广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倒退甚至有可能是崩溃,主要表现为大范围的不同民族区域的城镇毁坏、定居点被遗弃,重要商道沿线遭到侵扰、贸易受阻,文化(主要包括文字和陶器风格)出现断层。在这一动荡阶段及其附近区间,“迈锡尼文明”的宫殿和防御工事普遍遭到破坏(考古显示一些有地震毁坏的痕迹、一些则显示火灾的痕迹),特洛伊VII层显示火燒的痕跡,此前已被“中亚述帝国”严重削弱的“赫梯帝国”彻底灭亡,“塞浦路斯”的城镇受到洗劫和焚毁,从“大马士革”经迦南到埃及的商道沿线众多城镇被毁。同一时期,亚述经历了“中亚述帝国”衰退所致的疆域收缩、和后来的向“新亚述帝国”的转换。
史学界通过将现有的、主流秉持的古埃及年代与临近文明的时间线同步的尝试,认为这个可能的动荡衰退的时期竟长达约四个世纪,从“青铜时代晚期”直至“铁器时代早期”、也即约公元前1200年至前800年期间,这个事件因此被学界称为“青铜时代晩期崩溃”(Late Bronze Age Collapse);位于希腊的部分(主要是古“迈锡尼文明”)则被特别称为“希腊黑暗时代”(Greek Dark Ages),主流学界认为“希腊黑暗时代”时长达约三百年,经过这个被认为漫长的“黑暗时代”后,“古典希腊”时期才开始。
根据当时古埃及的文字记录,这一时期的埃及通过打击努比亚人(战役主持者主要为“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第19王朝的第三位法老)、利比亚人(战役主持者主要为“麦伦普塔”/Merneptah,第19王朝的第四位法老)、和“海上民族”(战役主持者主要为“拉美西斯三世”/Ramesses III,第20王朝的第二位法老),其领土在这一时期基本完好无损,但是国力被持续损耗,一度从迦南向本土进行军事收缩。
学界为“青铜时代晩期崩溃”/“希腊黑暗时代”起始年代定年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之一的是位于今北叙利亚地中海边的“乌加里特”(Ugarit)遗址。位于古黎凡特地区的“乌加里特”同样在青铜器时代末期被摧毁,相应的地层中发现了一柄带有法老“麦伦普塔”(Merneptah,第19王朝的第四位法老,被认为于约公元前1213年至前1203年在位)名字的剑,学者们主要依据学界已经接受的“麦伦普塔”的统治年代,将“乌加里特”的毁灭定位在了约公元前1190年;而希腊的青铜时代晚期的“迈锡尼文明”(Mycenaean Greece)的最后阶段,也借助在“乌加里特”遗址中发现的陶片(不同特点的陶片标志着“迈锡尼文明”在青铜时代中的不同阶段)、因而被定位在约公元前1190年,在这个时间点的左右就进而被认为是“希腊黑暗时代”的开始。
对于为何会出现如此广大范围内如此时长的不同文明、不同民族的、在近四个世纪中的几乎同步的衰退和恢复的原因,很多学者感到困惑;学者们的推测包括气候环境的影响(如干旱、火山或地震)、人口的增长、社会结构过于复杂化、冶铁技术带来的外来入侵者(如“海上民族”/Sea Peoples)对本地传统青铜武器的优势等,但各种观点难以达到共识。
例如、对古代花粉痕迹的研究表明,在这约四百年的时间里,该地区并无明显的长期干旱气候的作用;另外,也有证据表明,在铁器时代早期,冶铁技术并未得到广泛的运用;因此,饥荒和外来入侵看来难以解释如此长时的、同步的社会震荡。同时,在历史中我们反复看到的是,当一个民族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均趋向满足时,该民族在一两代人的时间内就会崛起,因此不同民族在一个长时期内的同步的起落尤其令人费解。同样引人注意的是,从现今收集到的古文字存留来看,酷爱书写的古希腊人从未对学界所谓的漫长的“黑暗时代”哪怕作些微提及。
“青铜时代晩期崩溃”就像是在对古代近东和希腊历史研究时呈现在学者们眼前的、位于“青铜时代晚期”到“铁器时代早期”之间的、具有强烈违和感的“空挡期”。一些学者指出,东地中海沿海和近东地区广大范围内、众多的民族的经济和文化在长达约四个世纪中,几乎同步地衰落而又同步地复兴,是一个难以解释得通的现象。那么存不存在这个长达约四个世纪的“青铜时代晩期崩溃”是学界的学术错误而导致的年代错觉的可能呢?如果存在对于该事件定年的学术错误,问题的根源会不会是在于被用来为同期周边文明定年的古埃及朝代定年呢?当一个标尺自己在特定的位置就存在很大的偏差,那么用它来丈量的所有对象是不是会在趋向同一的位置上造成全体的误差、从而对整个系统带来混乱呢?
这里列出的三个观察表明,现代一些学者对现行的、主流学界秉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的疑虑应该不是无事生非。
放眼现代学界的现状,我们看到,从这样可能的始自埃及朝代定年的错误认识出发,导致很多学者坚持推定《圣经》中记录的以色列人民族形成早期的经历难以在现代历史学和考古学中找到合理精确的定位,因而认为《圣经》对这段历史的记录极不准确、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些文字就是后代以色列人编造的(在第二节中有介绍)。这样的认知被广泛传输给大众,致使很多人在对真理探索的过程中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还用以色列人自称的对迦南征服的第一个城镇“耶利哥”(Jericho)为例。传统上学者们认为,征服发生在公元前十三世纪,也就是说根据现代主流的埃及历史年代表,“出埃及”是发生在埃及历史上的“新王国时期”的第18至19王朝的区段内,在“耶利哥”遗址的考古发掘发现,此时的耶利哥早已经变为了废墟、并且被废弃了很久,根本不存在一个如《妥拉》描述的那样的具有高墙严密防守的城市让以色列人来征服。第二节中提及的《The Bible Unearthed》一书的作者因此在书中写道:“就耶利哥而言,公元前十三世纪时,这里没有任何定居点的痕迹,而更早的青铜时代晚期定居点,可追溯到公元前十四世纪,规模小、贫瘠,几乎毫无重要性,而且没有设防;此外,这里也没有任何被毁坏的迹象。因此,以色列军队抬着约柜绕城行进,吹响战号,导致耶利哥坚固城墙倒塌的著名场景,简而言之,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海市蜃楼”。
大众传媒中涉及“出埃及”这个人类文化中独一无二的题材时也都喜好将古埃及黄金时代著名的法老、被称为“拉美西斯大帝”(Ramesses the Great)的第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诠释为以色列出埃及时的法老。如在1956年好莱坞上演了《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这部电影,还有在2014年的电影《法老与众神》(“Exodus: Gods and Kings”),都同样将电影版本的“出埃及”故事放在了“拉美西斯二世”时代(注4.4)。
【注4.4:《出埃及记》1:11中描述“出埃及”事件的经过时有说:“于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他们为法老建造两座积货城,就是比东和兰塞。”(KJV: Therefore they did set over them taskmasters to afflict them with their burdens. And they built for Pharaoh treasure cities, Pithom and Raamses.) 其中“兰塞”的英文是“Raamses”,这等同是法老“拉美西斯”(Ramesses)名字的英文拼法,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坚持认为《圣经》自己说“出埃及”是发生在第19王朝的直接原因。这里我们要指出,这样的将以色列人被迫修建的两座积货城之一称为“兰塞”/Rameses/“拉美西斯”的用法,很有可能是后代抄录《塔纳赫》的文士用和自己同时代的地名来为超过半个千年前的“出埃及”历史的发生地进行补释时的一个不严格的说法。
这种“使用后来的地名来标志一个先前事件的发生地”的“时代倒置”(anachronism)的用法,在《塔纳赫》中并不罕见。例如,《创世记》12:8记到“亚伯兰”(就是后来的“亚伯拉罕”)在迦南来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严格地说,这里的“伯特利”(Bethel)这个位置,在“亚伯兰”来到这里时的地名一定不是“伯特利”(《创》28:19记这个位置的原名叫“路斯”),因为在《创世记》28:19处记着是“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后来在同一地点梦到通往神面前的“天梯”后,给这个位置起名为“伯特利”,意思是“神的殿”(House of God);而这时距离“亚伯兰”第一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约一个半世纪了。
这就好比一位当代纪实作家在写某1630年代的事件时,将事件地点写为“纽约”,这样我们立刻就会明白他在说哪里,但其实这可能是一个为了方便理解从而牺牲了严格性的表述;因为在1630年代当时,位于该地点的城市的名称是“新阿姆斯特丹”,它在几十年后才更名为“纽约”,并且它最初的名称对几百年之后的我们来说已经几乎完全生疏甚至被遗忘了。
对于《出埃及记》中写到的“兰塞”/“Raamses”的真实地点在哪里,在第八节中将有详细介绍。】
我们前述已经提到,学界自己对将埃及历史向更古老的方向推移的“高年代表”业已产生普遍怀疑,我们将在下一节中重点分析,为什么现代学界主流接受的古埃及朝代定年,极可能仍被严重地向过去夸大了约三百多年。我们将特别介绍一位对于我们现今认识“出埃及”历史真实性起到关键作用的当代学者Dr. David Rohl的观点。
第五节. 对主流古埃及朝代定年的革新: 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Rohl’s New Chronology )
在埃及史学界,现在能够被确定的、最早的古埃及年份是公元前664年,也就是第26王朝的起始年。在努比亚/库施人的第25王朝的末年(约公元前671年),法老“塔哈尔卡”(Taharqa)必须面对不断扩张的“新亚述帝国”的压力而向南退守到努比亚附近;“塔哈尔卡”的继任者“坦沃塔玛尼”(Tantamani)后指挥努比亚军队向北进军,试图从亚述和本土埃及人手中夺回家族对埃及土地的控制;到了公元前664年,巅峰时期的“新亚述帝国”的国王“亚述巴尼拔”(Ashurbanipal)的军队进入埃及,讨伐努比亚/库施人的第25王朝,从努比亚人手中夺回了“孟菲斯”和“底比斯”,将第25王朝的末任法老“坦沃塔玛尼”赶回库施。亚述人扶持本土埃及人建立了第26王朝, 标志着古埃及历史上的“第三中间期”的结束和“古埃及后期”的开始。从第26王朝开始(公元前664年),古埃及的历史年代就可与亚述、巴比伦和古希腊的历史中的年代相互清晰印证,因此不存在学术争议,而在此之前的更古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被现代学界接受为实际上的(根据王表、天文记录等的)“推测”和“近似”。
英国裔的埃及历史学家Dr. David Rohl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著书发表他对古埃及朝代定年的见解,他认为现代学界采用的古埃及朝代定年在第19王朝到第25王朝期间被错误地向过去膨胀了约350年,这就导致了第18王朝和其之前的朝代都被人为地、错误地向过去推移了三百多年(这其中一个原因就包括学界将第21王朝和第22王朝认为是严格的前后次序的关系,而我们在第四节中已经解释了为什么有证据表明这个认知极有可能是错误的)。

Dr. Rohl还指出,导致现代主流埃及朝代定年出现重大纰漏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始自对第22王朝起始年代的错误定年。在《列王纪上》和《历代志下》这两卷书中,都记录埃及王“示撒”(Shishak)攻入耶路撒冷夺走神殿和王宫中的宝物的事件。长久以来,学界一直认为《塔纳赫》中的“示撒”就是第22王朝的第一位法老“舍顺克一世”(Shoshenq I),而Dr. Rohl认为“示撒”其实应该是第19王朝的第三位法老“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
如果我们查看《圣经》文字,在《列王纪上》14:25-26中这样写道:“罗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来攻取耶路撒冷,夺了耶和华殿和王宫里的宝物,尽都带走,又夺去所罗门制造的金盾牌”。(KJV: And it came to pass in the fifth year of king Rehoboam, that Shishak king of Egypt came up against Jerusalem: And he took away the treasures of the house of the LORD, and the treasures of the king’s house; he even took away all: and he took away all the shields of gold which Solomon had made.)
对同一个事件,《历代志下》12:1-4写道: “罗波安的国坚立,他强盛的时候,就离弃耶和华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随从他。罗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来攻打耶路撒冷,因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华。示撒带战车一千二百辆,马兵六万,并且跟从他出埃及的路比人、苏基人和古实人,多得不可胜数。他攻取了犹大的坚固城,就来到耶路撒冷”。到了12:9接着写: “于是,埃及王示撒上来攻取耶路撒冷,夺了耶和华殿和王宫里的宝物,尽都带走;又夺去所罗门制造的金盾牌。”
我们知道,“罗波安”(Rehoboam)是所罗门王的儿子、“以色列联合王国”的最后一位君主,同时也是联合王国分裂成“南国犹大”和“北国以色列”后、南国的第一位君主,根据Dr. Thiele,他在位的时间是约公元前930年至前913年。约公元前三世纪的《塔纳赫》的第一个外语译本、希腊语的“七十士译本”的出现和后续的传播,使这段关于犹大王“罗波安”和埃及王“示撒”的记载,开始为人类的学者们熟知已经两千多年了。
到了公元1828年,法国历史学家、语言学家、埃及学家“让-弗朗索瓦·商博良”(Jean-François Champollion)到达了埃及;此前,“商博良”已经在1822年破解了“罗塞塔石碑”(Rosetta Stone),使得学界重新掌握了对古埃及神秘的象形文字的解读能力,他也因此成为了现代埃及学的重要创始人之一。在他来到埃及后,“商博良”在“卡纳克”(Karnak)神庙的浮雕上注意到了一处记录法老“舍顺克一世”(Shoshenq I)的军事战役所涉及的地理信息中书写的一个地名,“商博良”将它解读为“犹大的王国”(Judah the Kingdom)(注5.1)。由于“商博良”知晓《塔纳赫》中记载的在“罗波安”为南国王时埃及王“示撒”抢夺耶路撒冷的记述,并且“舍顺克”这个名字的拼写和“示撒”这个名字的拼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他因此推测,《塔纳赫》记载的在“罗波安”王第五年入侵耶路撒冷的埃及王“示撒”就是在该处神庙浮雕上记录的“舍顺克一世”。
【注5.1:在“卡纳克”(Karnak)神庙群的“Precinct of Amun-Re”建筑中被称为“Bubastite Portal”的浮雕部分的位置(见<图5.4>蓝色箭头),此处刻有共多达150多个“舍顺克一世”攻陷的地方的名称,被“商博良”解读为“犹大的王国”的地名的图片见<图5.6>】

同时,学界已经知道法老“舍顺克一世”是埃及第22王朝(为一利比亚人在埃及建立的王朝,首都位于三角洲东部的“布巴斯提斯”/Bubastis)的创立者。这一始自“商博良”的、认为“古埃及第22王朝的起始时间区间、和《塔纳赫》记载的“南国犹大”的第一任国王在位的时间区间相重合”的论点,从此也成为了学界在研究古代近东历史时普遍接受的一个关键“锚点”事件。现代学界将“舍顺克一世”对迦南地区的这次战役定位在他在位的第二十年,而“罗波安”在位的第五年对应的是公元前925年(以色列联合王国分裂即“罗波安”在南国登基是在前930年,注5.2)。据此,现代学界普遍认为埃及的第22王朝是在约公元前945年时被“舍顺克一世”创建,此“公元前945年”从此就成为了古埃及历史研究的关键定年(例如时至本文成文时的“维基百科”词条“埃及朝代”就写第22王朝开始于公元前943年),一系列古埃及的朝代如第21王朝、第20王朝等等的年代均以此“约公元前945年第22王朝建立”的结论为基准回推得到。
【注5.2:在所罗门王去世后,他的儿子“罗波安”(Rehoboam)对联合王国北部的十个支派的减轻赋税和劳役的呼声给予了严词拒绝,导致北面的十个支派从联合王国分裂,分裂出去的支派推原所罗门王的能臣“耶罗波安”(Jeroboam)为王,在北面建立了“以色列王国”, 建都“示剑”(Shechem,今Nablus),后期迁至西北11公里外的“撒玛利亚”(Samaria)。而南部的两个支派“犹大”和“便雅悯”组成“犹大王国”,仍以耶路撒冷为都城,第一任国王就是“罗波安”。第三节中已述,这个分裂事件发生在公元前930年。】

但是早在1888年,就有学者指出“商博良”将“卡纳克”的浮雕上那个特定的地名解读为“犹大的王国”的尝试有误,并且按照浮雕上地名排列的顺序(也即埃及军队在这次远征中所采用的路径),该地应该是位于迦南北部的“米吉多”(Megiddo)附近,而不是在耶路撒冷附近,那个特定的地名所代表的位置应该是在“北国以色列”的北部,其距离“南国犹大”的都城耶路撒冷直线距离还有约108公里。
到了1990年代,Dr. Rohl开始多次著书、演讲,他明确地指出,认为《圣经》说所的“示撒”就是第22王朝建立者“舍顺克一世”、继而将第22王朝的建立定位在约公元前945,从根本上就是重大的历史年代错误。他给出的主要论据如下:
-《历代志下》11:5-12列出了联合王国分裂后,南国犹大国王“罗波安”在犹大地修筑坚固的15个城邑,在地图上它们在犹大地的西侧和南侧构成防卫线,这样做的意图应该是防御来自埃及的威胁。然而,如果将这15个地名和卡纳克神庙的“舍顺克一世”的迦南战役浮雕中出现的众多名字比较,只能发现一个名字的对应,就是“亚雅仑”(Ajalon),其余的14个犹大城邑在“舍顺克一世”列出的150多个地名中都找不到对应。更关键的是,耶路撒冷作为当时迦南地区的最大的城市、南国的首都,也不在“舍顺克一世”的地名列表中。
– “北国以色列”的统治者和埃及的统治者在埃及王“示撒”进攻“南国犹大”的当时具有政治和情感联接。《列王纪上》11:40记载当所罗门王想杀掉他的能臣“耶罗波安”时,“耶罗波安”逃到了埃及,在埃及王“示撒”那里寻求庇护,直到所罗门去世。不久后返回以色列的“耶罗波安”就被北方的十个支派拥戴为分裂出去的北国的第一位国王。因此,几乎可以肯定,“耶罗波安”和他辖下的北国是这个时期埃及人的同盟者,那么《塔纳赫》记到在同一时期,埃及王“示撒”支持与“所罗门”家族有间隙的“耶罗波安”,发动针对所罗门王的儿子、南国国王“罗波安”的战争、来进攻南国的都城耶路撒冷就不会不合理了。另一个可能原因是所罗门王早年鼎盛时期曾将自己的一个嫔妃、埃及公主、法老的女儿特地迁到王城外居住,这可能使所罗门王家族得罪了法老的家族(《志下》8:11);这似乎能解释为什么《塔纳赫》除了记下埃及王“示撒”在耶路撒冷抢夺宝物外,没有提及他带来的任何其它破坏,因为这可能只是一次单纯的、短暂的惩罚性打击 —— 当时的埃及法老应该很看重他的女儿和所罗门王的婚姻,为女儿配上了不菲的嫁妆(《王上》9:16),当所罗门王的儿子、南国第一任国王“罗波安”登位后,法老的女儿可能仍在耶路撒冷的王宫中寡居、并且按照辈分她是“罗波安”王的姨母(其实也存在着“示撒”在此行中将已经寡居的埃及公主带回埃及的可能,不过这就是历史的旁支末节了)。
– “舍顺克一世”的征伐路线集中在迦南西部的平原及沿海地区、约旦河谷及周边,迦南北部的属以法莲和玛拿西支派的山区、“耶斯列谷”(Jezreel Valley)和“内盖夫”(Negeb)沙漠,看来该第22王朝的首位法老恰恰没有碰触“南国犹大”的领地。
– 《列王纪下》13:1-5记北国国王“耶户”(Jehu)的儿子“约哈斯”(Jehoahaz)在位期间(公元前814年至前798年,根据第三节中介绍的Dr. Thiele的定年),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于是神将北国“屡次交在亚兰王哈薛和他儿子便哈达的手里”;北国王“约哈斯”恳求神,神就“赐给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使他们脱离“亚兰人”的手。于是以色列人仍旧安居在家里”。但是《塔纳赫》从未明确指出这位“拯救者”是谁;Dr. Rohl推测,这里记到的这位拯救北国脱离“亚兰人”水火的人,才是第22王朝的创立者法老“舍顺克一世”。
– 研究古埃及历史的学者们基本承认,埃及对外攻伐的军队从本质上不是最严重的那类破坏者,他们极少将攻下的城市进行破坏甚至焚毁,埃及人认识到他们自身的利益有赖于贸易,而他们疆域外其他民族城市的存在对贸易有利。包括Dr. Rohl在内的一些学者认为,在法老“舍顺克一世”时期,在迦南的北部的“米吉多”(Megiddo)、“利合”(Rehob)、以及地中海东岸的“基色”(Gezer)等城市遗址中被焚毁的痕迹缘于“亚兰大马士革”(Aram-Damascus)的国王”哈薛”(Hazael)军队的破坏,这应该是发生在公元前九世纪末;在这个时期,以色列北部的“亚兰大马士革”扩张成为一个疆域涵盖今叙利亚的大部分并触及到“北国以色列”的大王国。
– “舍顺克一世”的这次迦南战役的目的应该是清除“亚兰人”对北国的侵扰(不排除北国向埃及统治者发出了请求)。他的行军路线特意避开了南国的疆域,这和《塔纳赫》记载的埃及王“示撒”对南国的进攻根本不是同一事件。“舍顺克一世”的同代人应该是北国的第十二任统治者“约哈斯”,这时距所罗门王去世、联合王国分裂、他的儿子“罗波安”做南国王、也即埃及王“示撒”攻入耶路撒冷的年代已经过去约120年了。


如果第22王朝的“舍顺克一世”不是《塔纳赫》记下的在所罗门王的大臣“耶罗波安”逃难时给予庇护、进而在“耶罗波安”成为北国的国王后、发动针对南国国王“罗波安”的战役而攻入南国首都耶路撒冷的埃及王“示撒”,那么埃及王“示撒”是埃及的哪个朝代的哪一位法老呢?Dr. Rohl也给出了他的答案 —— 第19王朝著名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Dr. Rohl提出的论据如下:
-《塔纳赫》中写“示撒”(Shishak)用到的希伯来原文是“שישק”(希伯来文书写方向为从右到左),对应英文字母“s-y-s-k”
– 我们知道古埃及的文字常见的有“圣书体”(hieroglyphs)和“僧侣体”(hieratic)两种写法。“圣书体”就是在古埃及神庙和碑刻中使用的复杂的象形文字,而“僧侣体”为一种多用于莎草纸上的、简化的手写体。在“卡纳克”神庙中,“圣书体”形式下“拉美西斯二世”的古埃及语名字(对应到英文)可被写为“R-ms-ss-mry-imn”;而在“僧侣体”中,“拉美西斯二世”的名字的写法对应的英文为“Sysw”(古埃及文字同希伯来语一样,同样不写/不标元音)。
– “埃及赫梯和约”(Egyptian–Hittite peace treaty)是现今发现最古老的国际书面条约,它是由“拉美西斯二世”在他统治的第21年与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Ḫattušili III),在“卡迭石战役”(Battle of Kadesh)之后,两国之间签定的和平条约,该条约的两方语言文本皆被发现。在现存的由阿卡德语楔形字书写(带元音)的该条约的泥板上,“拉美西斯二世”的名字(对应到英文)可被写为“Ria-mash-shisha-mi-amana”。
– 因此,当元音被写出时,赫梯人对“拉美西斯二世”的名字发音中的一个音节为“shisha”(带元音),这对应埃及“圣书体”写法中的“ss”(无元音)、以及“僧侣体”写法中的“sysw”。
– 在古希伯来语的发展中,有证据表明希伯来字母“ו”(对应英文字母W或V)曾一度在早期被写成“一个圆圈下加一条竖线”(类似放大镜)的形状,几个世纪后这个形状转而被用来书写字母“ק”(对应英文字母K或Q)的写法。如此,存在这样的可能,以色列人文士在抄写《塔纳赫》时将攻入耶路撒冷的这位法老的名字由原来的“שישו”/“sysw”抄写成为了“שישק”/“sysk”,这也就是为什么后世的《塔纳赫》译本中、如现代英文版本的《圣经》将“示撒”写为“Shishak”,对比古阿卡德语发音,它的结尾多出了辅音“K”音。
– 因此,《塔纳赫》原初对“示撒”名字的写法很可能和埃及“僧侣体”对“拉美西斯二世”名字的写法相同,对应到英文字母都是“sysw”,故“示撒”/“Shishak”/“sysk”/“sysw”/“shisha”这些写法指的都是同一个人,也就是第19王朝的第三任法老“拉美西斯二世”。
– 因而,“拉美西斯二世”是在约公元前925年攻入了耶路撒冷、抢夺圣殿和南国王宫。“拉美西斯二世”生活的年代应该是公元前十世纪左右、而不是现今主流的古埃及年代表所认为的公元前十三世纪(例如时至本文成文时的“维基百科”词条“拉美西斯二世”就写这位法老在位期间是公元前1279年至前1213年)。

同时,Dr. Rohl提出以下论据,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拉美西斯二世”应该不是如一些人认知的“出埃及”时的法老(例如根据英国历史学家Kenneth Kitchen教授的观点,摩西所处的年代是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时期, Kitchen教授认为这时约是公元前1250年。Kitchen教授在1970年代的工作,使他被《泰晤士报》誉为“埃及年表的奠基人”;现代学界广泛采用的古埃及年代,也即本文称为“主流古埃及朝代定年”的基础是源自Kitchen教授的工作)。
-《历代志下》12:1-4记在这次“示撒”攻入耶路撒冷的战役中,法老带来了大量的战车。
– 在“卡纳克”神庙群中,“拉美西斯二世”的儿子、法老“麦伦普塔”(Merneptah)在浮雕中展现了他的祖父“塞提一世”(Seti I)和父亲“拉美西斯二世”主导的对外战争场景(对这些场景的文字描述被发现在“麦伦普塔石碑”/Merneptah Stele上),在浮雕中被考古界称为“赫梯和约墙”(Hittite Treaty Wall)的部分,如果对照“麦伦普塔石碑”上的文字描述,人们会定位到浮雕中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埃及人刻画了“拉美西斯二世”对以色列的战争,虽然这里整体已经残破,但从仍保留的部分可以看到,以色列方被描绘为使用了马拉战车对抗埃及军队的战车(见<图5.5>)。
-《塔纳赫》明确记载,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对迦南的征服、和后续的士师时期,长达约四百年的时间里,以色列军队不使用战车(如《士》1:19);事实上,神曾对以色列的军队统帅发出明确指示,在战斗后要将敌方的战车销毁,将敌方的战马蹄筋砍断使其不能奔跑(《书》11:6),到了大卫王时仍使用这一传统(《撒下》8:4)。没有马拉战车的以色列军队在对战敌军的战车群时,采取的策略一般是将战场引导到山丘上,如《撒上》31记联合王国的第一任国王“扫罗”与拥有战车的“非利士人”(《撒上》13:5)战斗、他的三个儿子被敌军杀死在“基利波山”(Mount Gilboa),扫罗王也在这里伤重自杀。一直到了所罗门王时期,《塔纳赫》才记以色列人组建了马拉战车装备于军队(《王上》10:26)。
-《塔纳赫》并未记载在出埃及的过程中、和后续的对迦南地征服时期这几十年中,以色列人与埃及军队进行过任何直接交战; 当埃及王“示撒”/“拉美西斯二世”攻打南国时,与他交战的以色列人马拉战车军队才刚刚被所罗门王组建了几十年,这时离“出埃及”/“征服迦南”已经过去约五百年了。“卡纳克”神庙浮雕中描绘的“拉美西斯二世”对以色列的战争中出现的以色列方马拉战车,根据《塔纳赫》的信息提示,是刚被所罗门王组建了几十年的装备,这处浮雕描绘的,极有可能就是《塔纳赫》所记的“罗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来攻取耶路撒冷”的战斗场景。如果我们接受《塔纳赫》和“卡纳克”神庙浮雕中的信息均具有基本可信性,那么“拉美西斯二世”根本不可能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这里面相差了约半个千年。
– 在“新王国时期”的第19王朝时,正是古埃及国力的巅峰时期,埃及在这时可被真正称为“埃及帝国”;这一时期迦南的很大一部分是作为埃及的一个准行省,由埃及人控制、设防驻军。但是我们看到,《塔纳赫》在记述征服迦南地时只字未提埃及势力在该地区的存在,“出埃及”/“征服迦南”如果发生在这一时期,与如日中天的第19王朝当时的情势明显不符。



Dr. Rohl指出,作为结论,将古埃及记录中的第22王朝的“舍顺克一世”和《塔纳赫》中记录的联合王国分裂时的“示撒”这两位法老混淆等同,以及将第19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认定为“出埃及”时期的法老(笔者注:类似的观点还有将第18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二世”/“Amenhotep II”认为是出埃及时的法老),是导致现代古埃及历史学、和古代近东历史学中的年代混乱现象的最主要的两个因素。
Dr. Rohl还特别指出,现代学界是根据圣经学者Dr. Thiele等的工作将联合王国的分裂定位在公元前930年,继而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初代埃及学家“商博良”的“舍顺克一世等同于示撒”的错误观点将第22王朝的起点定位在公元前945年,再从这个第22王朝的起点推及古埃及其它更早朝代的年代的;然而学界中很多学者对数据的来龙去脉不做细致考察和理解,却又运用这样的由《塔纳赫》提供的年代数据为起始而辅助得到的古埃及朝代定年(我们先不谈现今主流学界采用的古埃及朝代定年的结论是否存在重大谬误),去反驳《塔纳赫》中记载的关于以色列民族在埃及寄居的历史、继而怀疑以色列民族自己记录的所有早期历史的真实性,学术中能够存在的最大的逻辑荒诞,可能也莫过于此!
这样,根据圣经学者Dr. Thiele对以色列王国各位君主的定年工作,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就为我们重新认识古埃及朝代定年提供了两个关键的锚点时间:
– 第19王朝的第三任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生活的年代是在约公元前930年附近,那么根据已经掌握的埃及王表提供的每位法老统治的时长,第19王朝就是起始于约公元前963年。
– 第22王朝的第一任法老“舍顺克一世”生活的年代是在约公元前814年附近,Dr. Rohl将第22王朝的起始年份定在约公元前822年(注5.3)。
【注5.3:这个对第22王朝的新的定年也能更好地解释第四节中提到的为什么位于公元前九世纪末至前八世纪初的Byblos的前后两位统治者要从埃及运回在第22王朝的第一和第二位法老的雕像,因为他们几乎就是同时代的人;并且我们可以推知,可能因为“舍顺克一世”在十几年前刚刚对迦南北部用兵以扫清”亚兰大马士革“在该地的侵扰,因此紧邻的今黎巴嫩境内的Byblos人清楚地知道这位强势的埃及法老的存在并且和他的王国产生经贸甚至政治联系,就相当顺理成章了。】
根据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结合其他学者在Dr. Rohl基础上的相关研究,可将古埃及历史年代的划分表达在下表中。(Dr. Rohl并未给出全部古埃及朝代的年代、他的研究重点区间位于“中王国时期”至“第三中间期”,笔者还主要借助了“The Bible Timeline”,网址:https://www.thebiblicaltimeline.org/)。

进一步地,根据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与“The Bible Timeline”),与本文讨论相关的埃及历史时期(“中王国”到“第三中间期”)可被细化表达在下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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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Dr. Rohl对现代主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的革新观点的主要论点和论据基本就介绍完了。那么,在他的论据之外,还有什么证据可为他这个大幅缩减古埃及年代达三个多世纪的主张提供支持呢?
这就必须要说到英国“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的免疫学家、埃及历史独立研究学者Dr. David Lappin对古埃及天文观测记录的考察。
在靠近埃及“法尤姆”(Faiyum)地区的El-Lahun,存在一座第12王朝的第四位法老“辛努塞尔特二世”(Senusret II)的金字塔。在这个金字塔的位置周边发现了大量的莎草纸文献,其中一份文献的作者(是当时的一位官员)提到在某位未具名的法老在位的第30年到第31年的连续11个月的新月出现日期;在另一份同一位作者署名的文献上,提到那位未具名法老在位的第40年。这样,可以推知第一份文献中提到的法老一定是第12王朝的第六位法老“阿蒙涅姆赫特三世”(Amenemhat III),因为他是第12王朝中唯一在位多过40年的法老。类似地,在此地发现的另外的文献中记录了第五位法老“辛努塞尔特三世”(Senuseret III)和其子“阿蒙涅姆赫特三世”时期的28个月的新月出现日期。这样,学者们将在该处得到的三千多年前的莎草纸文献上的相关信息综合,就得到了总共是记录在案的、第12王朝的第五、第六两位法老这一时期的39个月的新月出现日期。
传统上大部分学者认为“辛努塞尔特三世”和“阿蒙涅姆赫特三世”这一父一子两位法老的在位年代是公元前十九世纪左右(例如时至本文成文时的“维基百科”词条“埃及第十二王朝”就写“阿蒙涅姆赫特三世”在位的年代是约公元前1860年至前1814年)。先后有几位天文学者尝试将天文计算软件推得的公元前十九世纪附近区间的月相数据和上述的39个月的新月出现日期记录相匹配,结果匹配的成功率最高只有59%(即在39个月中,最多有23个月的计算结果可以和上述莎草纸记录的新月出现日期相匹配)。
到了2001年,Dr. Lappin已经对Dr. Rohl倡导的“新朝代定年”的存在略知一二, Dr. Lappin就将天文计算软件的计算区间,按照“新朝代定年”的提示扩大到了公元前十七世纪。计算结果清晰地表明,如果采用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给出的公元前十七世纪的年代范围,在39个月的新月出现日期记录中只有一个和计算机推导得出的新月月相日期相差一天(并且据Dr. Lappin猜测这处出现的一天的偏差仅是因为古埃及当时的观测者受多云的影响所致),其余的完全吻合,匹配成功率高达97%!
Dr. Lappin的这篇论文的名字是《The Decline and Fall of Sothic Dating: El-Lahun Lunar Texts and Egyptian Astronomical Dates》。这篇论文被保存在JACF(Journal of the Ancient Chronology Forum)的网址,链接是:https://www.newchronology.org/tfiles/1399487025/09a071.pdf。
Dr. Lappin在他的研究结论中指出:传统上认为的古埃及第12王朝的年代明显与现代科学掌握的天文和计算知识不符;相反地,(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在这一点上与我们现今掌握的科技得出的结论几乎完全一致。甚而,Dr. Lappin将Dr. Rohl提供的第二中间期、第18王朝、和第19王朝的另外五位法老的执政年代和自己使用天文计算所推测出的年代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十分地相近。虽然这不能完全证明“新朝代定年”是正确的(因为严格地说这只是“新朝代定年”正确的必要条件),但是Dr. Lappin指出,任何企图用古代天文观测记录来证明“Rohl的新朝代定年”谬误的论调,包括使用“天狼星定年系统”(Sothic Dating)的尝试(注5.4),可以就此息声了。
【注5.4:“偕日升”(heliacal rising)是一颗恒星经过隐藏在地平线下一段时间或后,每年首度在拂晓时又出现在东方地平线上(在与初阳“合”/conjunction之后)。“天狼星”(Sirius)作为夜空中最亮的恒星,每年在夜空中消失70天之后会经历一次“偕日升”。而且因观测的纬度的显著不同会改变观察到“天狼星偕日升”的日期;比如在美国的中西部北纬40度,这一天一般在八月中旬;而在尼罗河三角洲的北纬30度附近,这一天一般在七月的中下旬,而且每年的“天狼星偕日升”恰巧会在尼罗河泛滥的之前不久发生。
古埃及的历法人为规定每年是固定的365天,而现代的我们知道地球绕太阳公转的周期实际是约365.25天(这也就是现代历法每四年要闰一天的原因,以将四个0.25天补齐为一天),这样就导致对于古埃及人来说,他们的日历会表现出随时间(对于我们的现代纪年系统)的偏移,即他们观察到的“天狼星偕日升”现象每四年会晚一天出现。“天狼周”(Sothic Cycle)是指“天狼星偕日升”每经过1461个古埃及年,就会与1460个儒略年(现代天文学时长单位,等于365.25日)等长的循环周期(1460*0.25=365,等号两边单位为“天”)。也就是说,对古埃及日历来说,每经过1461年,“天狼星偕日升”的日期会和1461年前是同一天;除此之外,在这1460年间,每年的“天狼星偕日升”发生的时间都会在他们的历法系统里以“每年1/4天”的速率进行偏移(如果不经人为调整的话)。
1904年,德国历史学家“爱德华·迈尔”(Eduard Meyer)根据公元三、四世纪文献中提到的“天狼星偕日升”记录,推测公元140年、公元前1320年、公元前2780年、和公元前4240年的四次“天狼星偕日升”均发生在古埃及历法的新年当天。“迈尔”于是假设古埃及人对他们的“固定以365天为一年”的历法从未做出调整,在这个假设基础上他就尝试将古代埃及文献中记录的若干某法老统治的第某年某月某日出现“天狼星偕日升”的记录、与前述的他自己得到的公元前1320年、公元前2780年等的年份对标、以找出古埃及历法的偏移量;经过“迈尔”的理论的拥护者们的协助,以此得到了基于古埃及天狼星观测记录的古埃及年代表。例如,根据“迈尔”的系统,一些学者结合古埃及的其它记录(如王表、碑刻等)将第12王朝结束的那一年定为约公元前1786年。
首先,学界对“迈尔”提出的的四次天狼星偕日升与埃及古历的新年重合的年份是否准确就有质疑,这其中一个原因就包括无法完全保证古埃及记录中的每一次观测所在地的维度都相同。而且,很多现代学者批评,“迈尔”理论的最大弱点之一就是他假设的“古埃及人对他们的历法从未做出调整”,这也是他的推测系统得以成立的前提。但是我们知道古代埃及的文明仰赖于一年一度的尼罗河泛滥,这对他们的农耕和宗教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很难想象古埃及人任由他们的日历持续偏移而不去人为调整(想象一下:某年尼罗河的泛滥发生在第一个月的第十天,经过三代人之后泛滥发生在了二月初、又经过两代人发生在了二月下旬),这在一个朝代之内就会造成不小的混乱,何况上千年之久。有学者指出,古埃及人至少还会有一个(依赖于月相的)类似阴历的系统;也有学者(包括Dr. Lappin)指出,古埃及人至少对他们的历法实行过若干次的人为调整。有些学者甚至直接指出,迈尔的“天狼星定年系统”除了为古埃及历史研究带来进一步的不确定和错误之外,其它的什么也没做成。】

到了2019年,Dr. Lappin将他在2001年论文中的数据做了轻微修正,并对他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新论文中他的数据结果支持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的结论保持不变。这篇较新的论文的名字是《Observations of the Moon, Sirius and Solar Eclipses, Dating the Middle Kingdom and New Kingdom in Egypt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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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几节中我们还会接着介绍对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的其它支持证据。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Dr. Rohl倡导的“新朝代定年”应该是现今最为贴近古埃及各朝代真实年份的学术结论。
然而,很多读者读到这里可能已经猜想到了,现今学界对Dr. Rohl的革新性的理论的支持度并不高。在学术界那些已然功成名就的学者和教授们,他们几乎已经固守了经典的、主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一辈子,他们一生的传授和著作都建立在现代主流的古埃及朝代定年上。尽管他们都承认,在“古埃及后期”/第26王朝之前的朝代定年确实存在多少的不确定性,但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可能的调整最多不会超过几十年,故此他们对Dr. Rohl提出的多达三个多世纪的年代缩减感到不可接受。
现今学界主流的学者们对Dr. Rohl的理论比较普遍的立场是,他们认为,虽然按照Dr. Rohl的理论可以看似解决一些眼下的问题、使问题的答案看似更趋向合理,但是对埃及以外的古代近东、甚至是欧洲历史研究,这样的“新朝代定年”会将已建立的众多事件年代同步打破,“新朝代定年”造成的破坏会比它看似能解决的问题要大得多。
现年已经75岁的Dr. Rohl对此评论说,他不认为在他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学界对他的“新朝代定年”理论的普遍接受,但是他希望在将来,考古、文献等学科能够找到支持他的理论的正确性的更进一步的、更具决定性的、更直接的证据,以使困扰了学界两百年的古埃及朝代定年、以及其对埃及周边文明定年,例如古代希腊文明定年(注5.5)所造成的偏颇得到应有的匡正。
【注5.5:Dr. Rohl认为,对古代希腊而言,“迈锡尼”文明经历了有限的“崩溃”、或者更准确地说“动荡”(因为严重程度并未达到“崩溃”的程度),这发生在约公元前860年左右,可能是由外部的入侵致使,但在几十年内就得以恢复、从而进入了“古典希腊”时期,没有长达三个世纪的“希腊黑暗时代”;因此也没有漫长的达到四个世纪的“青铜时代晩期崩溃”。在当时,可能的复杂原因造成了广泛的文明破坏,但在约一代至两代人的时长内,各地的文明就相继恢复了。造成存在于现今的古代文明研究中长达三、四个世纪的“空挡期”的原因,是因为古埃及的历史、在尤其是“第三中间期”及其前时段被人为地、错误地向过去拉长了三百多年。像Dr. Rohl这样认为现代主流秉持的古埃及“第三中间期”的时长可能存在严重误判,持这个相似观点的学者至少还包括:Donovan Courville、Charles F Aling、Ted T Stewart、John Ashton and David Down、John J Bimson and Juan Manuel Tebes。】
也许就如我们一再看到的那样,人群中思维的惯性的作用不可小觑,人类社会对一些真理的接受历时超过百年。在十七世纪“日心说”被接受之前,人类中的绝大多数肯定觉得“大地固定而太阳环绕它运动”是一个那么符合所有人的“直觉”、与人的各种认知相协调、令人舒适的观念。
拨开扑朔迷离的、现有的主流古埃及朝代定年观点的纷扰,如果我们运用Dr. Rohl的“新朝代定年”,我们就会发现,在第三节中确定的以色列家族来到埃及的年份、即公元前1662年,是落在了埃及的第12王朝的后五分之一处;而“出埃及”的年份、即公元前1447年,是位于第13王朝将要结束前(见表5.5),这时是位于“青铜时代中期”。
现在,终于可以开始查验《塔纳赫》自己述说的、以色列家族在埃及的往事了。
